听了西安第八医院那位主任和主任医师的一番话,那些因倒卖销售过期药品的“奸商”们大概要感慨万分:真是俞伯牙遇到钟子期了,知音哪!为什么?经验丰富的医生说给病人输过期生理盐水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这不是给“奸商”们一个喊冤的救命稻草吗?——专业人士都说药品过期无大害,可见卖点 过期药也不算谋财害命,我们不仅不违规违法而且是厉行节约、废物利用呀,真是知我者两位医生也!
如此“过期无害论”实在让我等常人目瞪口呆,几乎颠覆了这些年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过期有害论”。事实上,关于“过期有害论”的例子在身边此起彼伏地发生。有商场出售过期大米被曝光,商家不是赶紧撤货就是道歉;有摊贩兜售过期植物油,买者炒菜后大骂小贩无德;有药店出售过期药品被举报,稽查部门毫不犹豫地查封处理,没见店主一脸无辜。久而久之,“过期有害”就成了大众常识。
说起危害性,这些过期货比起假冒伪劣产品来,的确一不能置人于死地,二不能置人于病患,可是,你说它们没有害处吗?不可能没有吧,只是其危害往往是潜移默化的、不知不觉的,不像吃孔雀胆嚼鹤顶红那么立竿见影,让人惊心动魄。但既然各种商品分“有效期”和“过期”,就已经证明其效能在不同时期肯定大相径庭。常人不是专业人士,大多没有学过食品学、医学知识,但都有点物理常识、化学常识、哲学常识——物质无时无刻不在运动,任何物质都可能或多或少因为物理或化学反应,导致本体发生变化,从而引起自身一些特性发生变化。尤其对药品这种直接打入人体内部的物质来说,谁能保证过期后不会因效能变化而危害病人健康。拿过期药品给病人治病而且还振振有词、有理有据,真佩服两位专业人士在捍卫自己“科学观点”方面的执着。只是想要问一句:你们敢于谈笑间吃过期食品、服过期药品吗?
“药品过期作废”是个常识,级别相当于美国人都知道华盛顿、法国人都知道拿破仑,可对这些专业人士来讲竟然反其道而唱“过期无害论”,不过是自欺欺人——在药品管理和使用上,有关法律规章只不过是挂在墙上的挂历而已,真正大行其道的是“宝贵的个人经验”。看到那些过期药一瓶瓶地继续发挥余热,看到那些不知何时诞生的生理盐水源源不断地输入病人体内,请教一句——第八医院的某些医生们,你们是在实践“节约型社会”吗?如此“节省药品”也不该建立在有碍病人健康甚至是草菅人命的基础上吧!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