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河南项城市政府斥巨资重修袁世凯旧居,并为此动员市民进行捐款,引发众多争议。舆论的焦点在于批评当地政府的捐款动员之举。与此同时,不少人就袁世凯的历史评价与是否应该对其故居予以保护重修争论不休。
前一个问题因为捐款过程中存在强
迫因素,其不合理性毋庸置论;而后一个问题则关涉历史上众多反面人物故居及相关文物保护的问题,在此有予以澄清的必要。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袁世凯素有“危世英雄”、“乱世枭雄”与“顺世奸雄”等诸多称谓。此次争议双方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对袁世凯的历史评价上出现分歧,但实际上,如何评价其人,无关于我们应否保护其故居。
是否应对其故居进行保护,首先要看的不是如何评价袁世凯的问题,而是要界定其是不是文物,有没有历史价值。按照《现代汉语词典》,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辞海》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其中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这些说法在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有一致的规定。
由此可见,所谓文物,其实就是“历史的见证”,其价值可以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历史价值,也就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铭刻、传承着历史信息,有利于认识和研究历史;另一个是社会价值,即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文化传播和文物鉴赏等方面具有的价值。衡量一件物品是否属于文物,关键是看其所承载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只要具备这些基本要素,就无可置疑地应纳入保护范畴。
然而,现实之中,不少地方一方面对于能为乡邦带来令名厚利的人物大张旗鼓地宣传,对相关古迹甚至带有传闻色彩而难以考实的蛛丝马迹也煞费苦心地予以维护重修,甚至动辄互相争抢,另一方面却“恨乌及屋”,极力掩饰一些真实的反面角色,讳莫如深。由于这种夸美掩丑的风气,一些跟反面人物沾边的历史文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甚至遭到人为的破坏,留下诸多难以弥补的遗憾。
我们研究复原历史,不仅需要文字记载,而且需要各种形式的实物资料。只有英雄人物或者正面形象的历史是不完整的。假如我们对于那些历史人物的遗迹都冷眼相看,任其消逝于岁月的荒烟蔓草间,甚至出于个人情感加以毁坏,虽然表达了我们的褒贬态度,却破坏了历史的完整性。我们保护这些文物,并不是要瞻仰其主人,对这些人物顶礼膜拜,而是要通过它们获取历史知识、重温过去。很多此类文物还能够做反面教材,使人警醒和反思。我们在对待这一类文物时应尽量淡化价值评判和感情色彩,积极予以保留和修护,借助它们将历史的印迹和情境存留下去,让人们能在真实的场景中阅读感悟那段历史。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