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反腐事业进入“攻坚期”、“深水期”的同时,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也成为一种刺激公众眼球、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据粗略统计,自2003年以来仅见诸报端的事件就有数十起,隔一段时间,翻翻报纸,总会有一具或者几具背负公职身份的尸体赫然在目。其往生之处,也从河堤、树林等城外地方或宾馆、按摩店等“特殊场所”,“普及”到家中、工作岗位等较常规的地点。当然,多数官方结论,仍会以“自杀”作为表述。而遂溪县的“局长杀死副局长”事件,无疑使这种现象的惊骇值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此基础上,“陕西周至国土局女纪检书记在单位内莫名死亡,政府材料称系坠楼身亡” (《三秦都市报》1月8日)的新闻,其可观之处或曰轰动性无疑不及。但其并未如审计、矿难以及娱乐炒作等话题一样,引发公众的“审丑疲劳”(视野之所及,至少在网友反应上即是如此消减其关注度)。
在过往“现象”的磨炼之下,公众兴高采烈同时毫不费力地梳理出事件的种种疑点:报道说“警方对死亡原因正在加大力度调查中”,警方都还没搞清楚,政府何以就认定“坠楼死亡”了?纪检系统的干部非正常死亡,纪委应介入协助调查,为什么没有纪委的声音?如果是自杀,她就不会打电话给她的同事了,说明她希望得到救助,但她为什么不打给她的领导呢?……
公众关注这一事件并希望知道女纪检书记死亡的真正原因,初始能量是源自一个众所周知的法律观念:非正常死亡必须得到合法的解释,抑或出于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和公务员本身的公共性?答案显然是后者,官员一旦非正常死亡,对该官员的道德怀疑、解读为贪污腐败使然,几乎成为公众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和条件反射。
“国土资源局”这一词汇着实暗藏玄机,据笔者翻查,这里的土地“开发”曾经很“出名”:2004年,当地因违法圈占土地并强制拆迁引发警民冲突,遭到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调查组的查处。“纪检书记”的身份标签,也很容易让公众把死因往“利益的分配不均”或者是“不肯同流合污”上联想,而不会归因于当事人的个人心理素质、面临多方面的“发展与责任”的压力而产生的“心理疲劳”。
这些一边倒的猜测和联想,显然是不正常的。对“非正常死亡”官员的“非正常议论”现象,一方面当然是当今各种腐败事迹多如牛毛,更大的原因却是有关部门在处理过程存在某些缺陷,要么捂着不准媒体披露,要么草率过早轻下结论,更增添了人们对官方说法的不信任感。
有论者建议“将公布官员非正常死亡原因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而这种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言,背后隐含着公众对于吏治清明与司法独立的渴求。死者家属的做法看似无理取闹——既想找出真相又不配合尸检,却与舆情认知不谋而合——对公检法系统独立办案以及司法公正的疑虑重重。因为他们不相信离奇死亡的问题会在县一级层面分析清楚,反而会破坏死者尸体——最重要的证据和希望。他们更信任以“极端手段”惊动更高一级的权力机关出面解决。
公众对非正常死亡官员的道德“苛求”,对应的恰恰是太多公务员其最起码的道德形象也不能令老百姓满意。正如“重庆市长倡议干部每年捐出两日工资用于慈善”(《重庆晨报》1月8日),招惹“作秀”的骂名是理所当然的。在官德坍塌、腐败成为一种默认值的当下,作为公职人员,能做到谨守本分——所谓“情为民所系”、体恤民生之多艰,少与既得利益集团同流合污,对于老百姓来说就足矣,又何须这种“N日捐”的“爱心表演”为公务员的道德形象涂脂抹粉?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