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记者从《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得知,《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计划今年制定。教育部将根据新出台的办法,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其实,从决定教育收费的那一天开始,教育部就已经明确规定过,大学学费标准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收取。但高等教育的真实成本到底是多少?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至今没有拿出一个清楚、明白的账单来。此番教育部制定《办法》,在我们看来,仍然难有公平、合理、科学的方法。
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高校的自由办学和准入问题至今没有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高等教育依然是垄断性行业。没有自由的市场竞争,便不知成本和价格为何物。我们已经知道,高校大跃进式的扩张已经使全国1500多所公立大学背上了2000亿至2500亿元的银行债务,这还不包括无法计算的工程欠款和校内集资款。而这些最终往往由政府财政和学生的学费来买单。我们也已经知道,国内高校的奢侈之风早已举世瞩目,比如耗资近亿的校门、三层楼装两部观光电梯、摩天大楼、高尔夫竞赛等等。有对比数据显示,我们的许多大学,其硬件水平甚至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许多世界一流知名学府。除了校舍的豪华,高校官员购买豪华进口车、以出国考察为名的公费旅游、公费吃喝等等,都是一掷千金。高校在扩张过程中挥霍浪费,这些最终都打入办学成本,穷国办奢侈教育,国人何以堪?
另一个问题是,即使科学、公平、合理地算清了高校的生均成本,学生25%的负担比例是否公平?搜狐网一份19781人的网上调查显示,76.69%的人认为现在的大学学费非常高,19.31%认为比较高,两项合计96%,认为基本合适的占2.23%,比较低的占1.27%,不好说的占0.50%。据世界银行对全世界33个主要国家的统计,学费在公立高等学校经费中所占的比例是:20个国家在10%左右;10个国家在20%左右,只有韩国最高为40%,平均为13%~15%之间。无论是发达国家或者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费用都应该以政府负担为主,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因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很低,学费所占的比例应该更低。而我国的情况是:2000年和2001年国家财政所负担的教育经费中,大学生的生均费用分别为:7309.58元、6816.23元。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大学经费的投入仅仅比学生家庭所缴纳的每年6000元学费多出1000元左右而已。也就是说,家庭负担大概要占全部经费的40%以上,将近一半。
1998年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价格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在西方,教育收费等教育改革制度都必须经过议会讨论和批准。然而我国的教育收费制度及标准,从出台到今天,十几年过去了,既未见听证,也未经过人大的民主讨论和辩论,显然是不合适的。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教育收费事关国家的基础公平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排除一切干扰走民主决策、人大批准的道路。教育主管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还是一切教育规则的制定者,这样的身份角色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当前,即使硬性规定生均负担成本不高于财政性投入的25%这个比例,也比勉为其难去核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强。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