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新华社播发“和谐社会需要尊重和鼓励失败者”的新华时评文章。文章引用《光明日报》报道,“我国每年自杀人数达28.7万,还有200万人自杀未遂”,“巨大的竞争压力,就是自杀的一大诱因”。
和谐社会需要尊重和鼓励失败者,诚然诚然。不过,怎样划分成功者与失败者,可能是一个问题。失败者固然应该得到尊重与鼓励,成功者也应该得到赞赏与嘉奖,但世界上是否只有“成功”与“失败”两个队列可以让人选择呢?
我想,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只提供“成功”与“失败”两种人生模式。把极少数的顶尖位置定位为“成功”,鲜花、掌声、财富、权力无限叠加上去;把大多数人的生活定义为“失败”,剥夺他们生活的意义,这有利于强化“人上人”与“人下人”的观念,而绝非使人各成其为人的路径。
在我们这里,大多数人的生活基本上被标注成了“失败”。无论在媒体上,在社会交往中,在口头交谈中,我更多地听到的是商业英雄、娱乐明星、权力人物、知识精英的事迹以及趣味。小车、健身俱乐部、美容中心、酒吧、购物狂欢等等,就是基本的生活议题,我不知道一个人如果没有3000块钱以上月收入,将怎样进入这样的“正常生活”,而一个月拿到3000元以上收入的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又占多少?
我们越来越多地接受“竞争社会”的概念,避免成为竞争的失败者,已经成了教育的目标。国家在竞争、城市在竞争、人生在竞争,总之没有什么不是竞争,人生的意义就是战胜。我不知道在这样理解之下,人生到底算是积极人生还是带有残酷性的人生。世界被看成了一个竞赛场,而非生活的摇篮。
我想,生活并不只是竞争的场所,竞争也非在生活的中心,竞争也并非只在一个统一标准下进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成功者,每个人都可能是失败者,当然,每个人也可能都是既不成功也不失败的人。我相信每个人的生活都应该获得意义,而不应该用权力大小、金钱多少、消费档次、知识等级或者光环指数来加以否定。我们需要的可能还不是对失败者的尊重与鼓励,鼓励他继续生活下去,还是继续竞争下去?鼓励他继续竞争下去,可能他永远失败下去,如同让一个人老去跑百米短跑;鼓励他继续生活下去,似乎失败者按正常情理就不该继续生活下去一样。
我想,需要改变的是在人生上划分失败与成功,失败者在很多时候是被社会意识和社会建制定义出来的,而非他们的人生真正的糟糕透顶。社会意识和社会建制有时候类似于“人生法官”,它对每个人进行成功还是失败的宣判,并不依据这个人的生活价值,而是依据它自身的需要,有时它也赋予生活者失败感,以便于他服从这种判决,自认失败,对自我的生活价值进行摧毁。
一个社会应该还回寻常人的尊严与价值,应该不把寻常人生标注为失败。金钱、权力、知识、明星光环、专家头衔,都不是作人生训导师的资本,也没有命令他人生活、作他人人生CEO的资格,社会由寻常人的态度、观念与选择为主导,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寡头社会,不管是什么样的寡头,只会是“人上人”与“人下人”的社会,而不可能是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