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昨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得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不得违规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要加强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12月30日《重庆晨报》)
每到节假日,有关方面下发禁令已经成为惯例了,虽说此举不无善意,然每每给人一种例行公事、不得已而为之的感觉,也就是说有人发文,至于具体的执行效果,对违纪行为是否及时予以查处就另当别论了。让人惊骇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事实是,不少后来被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居然大多是在节假日期间受贿的,这不是非常奇怪么?拿重庆市的这一禁令来说,先不管是否能取得实效,单就严禁春节拜年我看就很不合情理。
甭管如今外来文化冲击再厉害,春节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十分看重的。禁止单位和部门之间利用节日相互吃请、铺张浪费这是应该的,但公务员个人之间,甚至上下级之间正常的往来拜年是不应该禁止的,事实上,完全禁止也是不可能的。你总不能在人家的电话电脑上安装窃听器,准确地掌握其动态吧?再者说,春节期间,大家相互走动,拜访一下也是必要的,一来为在工作上或个人事务上提供过帮助的人表示感谢,融洽关系,这再正常不过了。二来,既然国人大多重视春节,在这个最大的节日里都不上门,不走动,这正好说明不懂礼数,不近人情。
我觉得,我们应该禁止的是利用公款搞腐败的行为,并且应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留情,而不是为防止有人搞腐败,就连正常的人际关系,甚至春节拜年都一概禁止。说实话,这一禁令虽然看似十分严厉,但根本没多大作用,也没人特别当真。比如,在本地相互拜年很惹眼,那相互之间能不能提前打招呼一起用公款到旅游景点去逍遥自在,这样不是把啥事都能安排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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