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央视“实话实说”,谈到的是一个乡村妇女田金珍自费两千元拍电视片《千里寻母记》的故事,反映的是催人泪下的当代留守儿童问题。该版的DVD在当地卖得很火,甚至出现了盗版。
1990年代开始,自发性的城市化运动将中国带入了史无前例的人口高速流动时代。随之而来的“移民二代”问题,以越来越沉重的灰黑底色呈现在世人面前。据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情况显示,2005年中国流动人口约1.5亿,18岁以下随父母流动的儿童2000万,留守在农村的也有2000万,这一数字约占全国农村儿童总数的8%。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心理、教育、安全等问题都面临全面考验。广东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甚至有1%左右的孩子想离家出走或自杀。四川仁寿县对2000名打工子女抽样调查发现,48%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每学期均有不及格科目),40%成绩中等偏下。北京师范大学一份调查表明,随父母流动的打工子弟心理健康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适应不良和人际关系紧张敏感,最突出的表现为对外界严重敌对。法院方面的支持数据表明,外来人口子女的犯罪率将近为当地人口的3倍。公安部的调查显示,在被拐卖儿童当中,流动儿童占第一位,留守儿童占第二位。
在生存第一的现实压力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不可能把和孩子在一起作为生活的首要任务。农村孩子进城之后,在户籍、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孩子存在一定差别,使农村孩子进城受到相当局限,更多的家庭只好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而和父母一道留在城市的孩子,即使千辛万苦读了小学,一般也必须被迫在初中最迟高中阶段回到农村、回到户籍所在地,不然他们将无权利参加高考。
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时期,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问题都同样严重。如果他们得不到亲情的呵护、得不到哪怕是形式上公平合理的受教育和高考机会,无疑对未来的中国社会是一场灾难。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以尊重人口流动的规律、尊重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为前提。
首先,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公民在一个城市常住达到一定年限,只要其个人提出,就应该确认其当地户籍,这样做可以保证“移民二代”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同时与常住地人口获得各种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第二,确保“移民二代”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其首要责任在人口流入地政府。因为“移民二代”也是纳税人,“在哪里纳税就在哪里享受权利”,既是文明准则也是世界通例。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投入比重应该加大。中央政府的投入部分,在全国实行教育券制度,生均平等一份,学生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
第三,确保“移民二代”平等的高考权利。户籍改革如果已经启动,这个问题本来已迎刃而解。但当前的高考录取制度并不公平,应该改变目前大学录取名额大幅度向城市、向高校所在地倾斜的不公平倾向,实现向按考生比例均等分配名额转变。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