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11月29日将近两百名涉黄人员游街示众,遭到社会舆论、法律界人士和全国妇联的强烈谴责。据悉,公安部日前认定深圳警方做法欠妥,责成广东公安厅“严肃处理”,追究深圳警方有关官员的责任。
令人失望的是,深圳警方至今坚持“三不”策略:拒不公开认错,拒不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承诺今后杜绝此类行为,从而眼睁睁看着补救自身形象的宝贵时机白白流逝。
我们宁愿相信他们感到很“委屈”,却难以相信他们已在真诚反思。这一点,从事件发生至今他们的一连串反应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当质疑的声浪业已一浪高过一浪时,福田公安局表态:不会针对此事件发表任何看法,因为没有司法权。他们同时表示福田警方对打击“黄赌毒”的高压态势没有动摇。
首先摆出一幅“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架式:你们尽管说好了,我就这个样子!你们能奈我何?更妙的是,他们的这一“同时表示”,不仅辩护了自己动机的纯洁,还顺便发出了警告:你们再质疑,就是破坏公安机关打击“黄赌毒”的高压态势!还留下极富话外音的留言:咱们春节见!
福田警方一下子就揪出了数以百计的涉黄人员,其突击能力不可谓不强,但一个疑问自然产生:深圳黄业发达已有年头,警方早干嘛去了?今日的辉煌业绩不正反衬出日常打黄不力吗?也许警方自己也明白,这种突击行动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才说出这段意蕴丰富的妙语的吧?我们可以进一步意译一下:“我们是坚定打黄的,今后,如果深圳黄色不能消褪,那就不是我们的失职了,谁阻碍我们的行动谁来负责!勿谓言之不预!”
雨果曾在《悲惨世界》里痛陈“男人的犯罪,儿童的失养,妇女的卖淫”是现代社会的三大耻辱。知耻近乎勇。警方首先应当做的是真正的尽职,而非怀有其他目的的“秀”!
另外,如果不是记者的表述有误,福田警方的话既没有常识又逻辑混乱,作为公安机关,你们要什么司法权?如果没有,你们就可以继续沉默下去吗?这不是赤裸裸的权力讹诈吗?
也许在福田警方看来,坚持如此“三不”才能维护他们的尊严,不然就“栽”了。错!在人类普适的伦理观和日益昌明的法治精神面前,不知错,或知错而不认错,只能树立和强化警方蒙昧、颟顸的形象。
在平遥古县衙陈列着一种刑具---木驴,现代人目睹它不能不感到惊悚。作为福田警方的“先行者”,古时的官衙将有婚外性行为的妇女游街示众,让她们坐在这种形似铁滑车的刑具上,遍布其上的数以百计的一寸多长的铁钉刺入她们的下体。这是男权、人治、野蛮的血腥象征。今天,口罩、手铐代替了铁钉,不可谓不进步,但却用宣读姓名、籍贯的方式让你觉得生不如死。这样的事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特区,不能不说是我们国家的悲哀。
有形的木驴放入了博物馆,但是,作为封建的幽灵,无形的木驴意识难道可以继续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游荡吗?
更加令人忧虑的是,福田警方的行为不是孤立的,勿宁说反映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示众事件”发生后,面对法律界人士对其合法性的质疑,深圳市公安局一位人士坚称,“公安部门是依照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正当依法行事,只有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对相关的法律条文作出回应。”深圳市福田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福田区领导正在开会研究,不便作任何回应。我们不明白,面对如此明显的失当行为还有什么好研究的?另据悉,广东警方表示,目前未收到上级部门有关此事的处理意见,而深圳警方扫黄只是例行行动没有特别目的。我们要问,广东警方作为上级,自身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为什么要等待更高层的指示?按照惯例,此次事件再次由于中央领导人的介入才得以判明是非,如果没有高层介入,我们又当如何问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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