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日启动,届时,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将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昨日介绍,“能够进入曲库并提供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的东西,都要提前经过审查”,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东西很新鲜。当这东西覆盖全国以后,我们再去KTV唱歌,只能唱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审查通过的歌曲,而没有通过的,就一概不可以开口。如果说这样理解实属尖酸刻薄的话,那么请问有关的标准是什么?又由谁来掌握?倘若刘忠德先生主持这项工作,那周笔畅的《笔记》、《天鹅》,张靓影的《光芒》、《梦想》……,这些低俗的东东恐怕都要通不过。想想二十年前的港台歌曲、三十年前的邓丽君、四十年前那些大大小小的毒草,在当时怕都要排除在我们的“健康”标准和审查之外,可实际上呢,这些不健康的音乐反而恰恰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而恰恰证明着我们当时的病态的标准和审查的不健康;反而恰恰对曾经病态的社会起到了舒缓和调节的作用。
当然,对于公共场所娱乐的管理,不是没有必要,在中国其实非常必要。有观点认为:中国是最自由的国家,美国是最不自由的国家。如果我们从钓鱼要量尺寸、买烟酒要看年龄等等来看,确实是这样的。但是,管理是不是依法,程序是不是合法,法律是不是尊重人性,管理是不是符合现代社会要求,又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这个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就暴露出典型的审批制思维。为什么非要是你审查通过才能进入,而不是你审查不过的可以剔除呢?比如你有一个经得起群众质疑的标准,并把相关标准公布于众,然后比如发现“诲淫诲盗、低级下流”的音乐给予剔除,不可以在公共场所的KTV提供点唱。那么,这个虽然表面上差别不大,但实际上类似这样的措施就是得当的,这样的思路就是开放的、人性的、法治的,就是现代社会管理所必须的。
而现在这个“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一脸的审批相、政府相和大爷相,很难不让人引发联想,很难不让人觉得政府的手不仅管到家里、网上、电脑里、手机上,如今连喝喝酒、唱唱歌也要审查、统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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