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内,李宇春两度出现在沪参加商业活动。至于自己的球评涉嫌抄袭之说,李宇春终于首次公开澄清。原来小妮子很少提笔亲自写作,“都是工作人员在打理,关于‘抄袭’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一脸的无辜,李宇春坦言自己其实不喜欢写球评,也不喜欢写博客,到目前为止,她仍然只对音乐兴趣浓厚。
球评不是我写,抄袭与我无关——李宇春的这番声明,让我想起了前不久著名电影明星章子怡的一次“澄清”。电影《夜宴》中,有章子怡扮演的婉后背面全裸走进浴池的镜头。对此,章子怡在接受采访时,急于澄清说:“你们看到的背不是我的,还有另一个厉帝抚摸婉后胸部的镜头,那个胸也不是我的,都是替身演的。”
章子怡之所以如此“紧张”,急不可待地声明“那个胸不是我的”,是唯恐这样的裸露镜头会影响自己的形象。想来,李宇春如今宣称“涉嫌抄袭的球评不是我写的”,大概也同样是出于与章子怡类似的考虑。
章子怡也好,李宇春也罢,说得都是实情。电影拍摄中使用替身,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何况关于此事已经有替身演员站出来予以“证明”,说明电影《夜宴》中那个裸胸镜头确实不是章子怡本人;不太喜欢足球的李宇春,自然也无法写出像样的球评,由工作人员代写是完全可能的。
然而,胸不是章子怡裸的,但名却是章子怡出的;球评不是李宇春抄的,但稿费却是李宇春拿的。别人幕后代替“工作”,名利由自己来收获,反过头来却把抄袭的“帽子”扣给工作人员——这样的做法也太不厚道了。试想,听了李宇春的如此“声明”,代替其写球评的人会是什么感受?
这一点姑且不论。在我看来,即便是有了这番声明,恐怕还是会有很多很多的读者和球迷不清楚“这个球评不是李宇春写的”,其又将情何以堪?我建议,李宇春再发表球评的时候,不妨在文章的开头或者结尾处注明:“本篇球评并非李宇春所写,如有抄袭一概与李宇春无关”。世界杯还有几天,估计李宇春的球评专栏还得继续写下去。那我们以后读报的时候可得注意了,看清楚文章里有没有这样的“标注”,千万别冤枉了人家李宇春。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