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擅自”不经听证会上涨,舆论一片哗然,有关方面面对舆论指责强硬回应说“国家决定,无需听证”,于是再遭公众诟病。近日,发改委表示“小幅调高电价旨在促进工业企业节能”,继续为涨价一事引发的舆论风潮和公众、媒体“良好互动”,把话题转到工业节能上来。
我先要指出这一点:电费涨价的主要理由有变化,“新说”和“原说”并非一致。原本所说的提价理由是“为了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回应对不听证的批评是:“此次居民电价上调部分是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全国性的资金筹措,即不是由于本地原因而上调电价,因此不存在开听证会的问题”。北京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也提供了相同的解释。从这中变化可以看出什么问题呢?一是原来涨价的出发点并不是“工业节能”;二是“工业节能”这个理由属于被动的、后发的“宣传角度”。这种变化,意味着有关方面有意修改原本真相,并说明其预见和应变都杂乱无章。
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发改委官员说“此次价格上涨的幅度对百姓生活的影响并不大,按平均提价2.5分计算,每户家庭月均多支出10元左右。但对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耗电企业还是有相当影响”。他举了一个例子,“以高耗电的电解铝行业为例,每生产1吨铝约耗电1.5万千瓦时,工业电价如果每千瓦时上涨1毛钱,其生产成本就会增加1500元”。在此,我再补上一笔账,将它作为“工业节能”之外的例子。
中国3.5亿个家庭,每个家庭每月多支出10元,一个月就多交35亿元给电业公司;一年中,电费上涨的这一部分,为420亿元。这些钱数目可不算小吧,比2005年中石化年报净利还多20亿。为什么不对老百姓算算、说说多收的这笔钱能做多少事情,能带来多大福利?
我们还知道另一个道理,对工业企业多收的那些电费,会摊入成本,直接、间接的“加码”到全体老百姓头上,这“二次加收”的部分,比电费的直接上涨从家庭拿走的那部分还要多。
如果出于工业节能的考虑,是不必绑架全体老百姓跟着工业企业“同甘共苦”的。无需对中国家庭进行节能教育和进一步的“价格调节”,敢于浪费、乐于浪费的,只是有些部门和垄断企业,其中包括电业公司自身。就连绝大多数的国家公务员,在自己家里也都能做到节约用电。而国有用电大户,并不因电价上扬改变生产行为和生活、消费方式。从根本上说,能不能节约能源和各种资源,是个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问题,而并非仅是技术问题。能源和其他资源的价格不是没有上升过,也不是一直没有进行过节能的技术改造,但由于体制原因,价格调节对他们并没有产生多少积极作用,因为它们转嫁的手段是自由的,对经营管理者来说,能源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对他们自身并非利害相关。
“工业节能”是个好理由。统计资料表明,我国万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是日本的9.7倍。能源效率不提高,是无法持续发展的。但,用价格调节的手段促进节能,要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在现代企业机制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像这次电费上调所说的理由,属于“绑架”全体百姓一块出血的路数,白白地“殃及池鱼”而已。
要说实话,什么意图别遮掩;办好事要对路子,别整天想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来提高“国家效益”——这是发改委和靠垄断生存的国企方面所应该注意的。
作者声明: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