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提倡节约还是变相创收?老实说,以现在的房价,办一场婚宴的钱和买婚房的钱一比真不算什么。民政部吃力不讨好的去做婚宴改革,莫非想创收? 婚宴花的钱和婚房一比,马上浮云 结婚得花多少钱?这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身上答案都不同。明星会举办豪华的世纪婚礼,很多外来务工的年轻人辛苦打工攒钱就是为了讨老婆,不同经济能力的人都竭尽所能让这“人生大事”体面隆重。按照青岛试行的“婚礼式颁证”的收费标准,周一至周五婚礼式颁证仪式的收费是1200元,周末是1400元。 婚宴和有没有家庭担当是两回事“婚礼式颁证”的初衷,据说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去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总结视频会议上讲话时就指出,要推行婚姻颁证制度,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不过,“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恐怕不是搞个颁证仪式就能“感悟”的,并且这种责任与担当更关键的是去践行而不是感悟,就像我从来也不相信去了红色革命根据地就可以杜绝腐败一样。 婚礼改革难逃创收嫌疑如此多此一举,民政部门为何还想搞?我们可以有这样的猜测:不单有改革婚俗的政绩,还能靠办仪式创收,至少能改善办公条件嘛。据报道,江苏“婚礼式颁证”将设立面积约150平方米的独立颁证大厅,大厅中央铺设红地毯,颁证台下也将为观礼的亲友准备20多张坐椅……就拿150平米的独立办证大厅来说,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都难以达到硬件的。民政部真要推广至全国各地,那岂不是给相关部门修建大楼找到了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建“独立办证大厅”或是为此建办公楼,这不仅仅是婚姻当事人是否愿意的问题,更是要掏纳税人的腰包,他们同意吗?【详细】 |
“丈母娘说了,婚房要三房”。高房价重压之下,裸婚比“婚礼式颁证”更给力。 |
公权越俎代庖,“好心”会办成坏事 最关键的是,权力行使要有节制——该权力办的事件,要不折不扣地办好;不该权力“涉足的地方”,要绝对禁止。“婚礼式颁证”无论初衷如何,都是彻底的权力越俎代庖。 婚宴属于民俗范畴,公私要分开 在法律意义上,结婚是两情相悦的男女结合的一种“法律认可”,登记、领证只是走法律程序,取得“法律认可”。它是社会管理的需要,当然也有利于夫妻双方维护自己的权益使矛盾纠纷纳入到法律轨道上来处理。但它毕竟是一种“公事公办”的法律手续,与婚礼、婚宴这种民俗礼仪是截然不同的。
推行婚礼式颁证?对不起,越权了! 何况,民政部并没有推行“婚礼式颁证”的职能。根据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民政部涉及婚姻管理的职能主要有三条:一是拟订婚姻管理政策,二是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第三是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婚礼式颁证”与其职能的第二条最搭边,但该条却不能涵盖“婚礼式颁证”的内容。 公务员搞婚宴简化,可以防止腐败 当然,不合法的事情堂而皇之的推行我们也见得也多了。如果民政部死心塌地要推行利国利民的“婚礼式颁证”,不妨从公务员开始做起。当今公务员或官员群体属于事实上的高端人群,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对普通百姓有着较大的示范作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率先接受“婚礼式颁证”服务,普通群众接受起来就会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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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官员借举办婚宴为名大肆收受礼金,是最常见的腐败现象之一。 |
责任编辑:胡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