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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双江:“三公浪费”入刑,这个可以有

2012年03月04日08:24
来源:红网 作者:吴双江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三公消费”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九三学社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3月2日《新京报》)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九三学社提交的《建议》,让惩治“三公浪费”的行为有法可依,无疑为百姓心里送来一缕春的温馨。以前,人们怨“三公”,骂“三公”,骂完“三公”只能瞪“三公”。九三学社中央拟的提案列举一组数据:目前,就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如此庞大的公款吃喝数额,严重挤占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长期以来,“三公浪费”问题一直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实行有效的的遏制措施。既然“三公”问题已然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那么打“老鼠”的有效措施一定要尽快出台,并有力实行。

  过去,惩治“三公浪费”的办法,一般是哪里发现,哪里处理。特别是对待公款吃喝,只有个别涉及贪污受贿的情况,才列入犯罪之列。其它的不仅没有得到遏制,甚至还有放纵和鼓励之势,这也是此类政府浪费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三公浪费”一定要有法律约束,才能有效遏制这种歪风邪气的肆意蔓延。如今,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用法律规范政府人员的公务行为。不仅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而且让以往面对“三公浪费”问题,只敢“瞪”,不敢“打”的人们大快人心。

  诚然,如若只有法律,也是枉然。法律只是工具,要有人会用它,才能发挥它的最大效用。要打“三公”,一定要全民参与。首先是监督,不仅要体制内的监督,还要体制外的监督。所谓体制内监督,即依靠纪委、人大、政协,甚至动用公安的力量,监督公款浪费行为。可是这种监督手段难免存在“护短”嫌疑,难以服众,更不能有效遏制公款浪费行为的发生。因此,要根本解决“三公浪费”问题,体制外监督必不可少,而且势在必行。作为人民“刀笔吏”的新闻媒体,应勇于承担监督责任。新闻媒体要坚守行业准则,依法监督“三公浪费”行为。另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举报有奖”,为举报者保密等鼓励措置,吸引群众加入到净化党内风气的活动中来。

  其次,要增强政府透明度,对公款利用严格把关。“身正不怕影子斜”,政府机关要敢于公示公款利用的情况,接受社会的审视,接受群众的“拷问”。可是,即使你敢公示,也不一定说明你是清白的。因为很多问题正是从这些公示里面发现的,比如公款吃喝占预算资金总量的比例过大,款项利用模糊不清等等。“无规矩不成方圆”,公款利用占预算总额的比例是不是应该规定清楚?一旦超出比例,必当严惩。这样才能既节省资金,又做了该做的事。政府执行力变强,执行成本却变低了,这将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责任编辑: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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