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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要钱风波,说出的话怎么咽回去

2012年02月08日16:09
来源:大江网 作者:五岳散人

    独家策划:“药”钱风波:先要命再要钱?

  当年,一个“药家鑫案”引发了很大的舆论风波。

  原本很简单的案子,就是一个青年驾车撞伤人,然后下车捅死被害人的事件,到一位叫做张显的大学教师介入后,什么官二代之类的话就满场飞了。等到这些谣言澄清、药家鑫也明正典刑,药家鑫的父亲开始追究张显侵犯名誉权、并上告到法庭的时候,“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而在此此前,张妙家人曾经拒绝该赠款。

  很多原本对药家鑫深恶痛绝的人,在张显无根据的指责药家是官宦、药家鑫是官二代的时候,已经对此人相当厌恶。事情要分成两面来看,一面是“药家鑫案”是不是量刑得当,另一面是受害方是不是借助虚构的事实增加舆论的压力,影响法庭的判决。实际上“药家鑫案”就是不借助舆论的压力,死刑的结果基本也是逃不过的,舆论的正常压力已然足够,虚构事实则是另外一种画蛇添足,这是令人觉得恶心的手法。

  当时药家鑫的家人赠与受害者家属20万元,是有背景在其中,主要目的是通过主动的赔偿,希望受害者家属原谅,并取得减刑。这个目的当然无可厚非,毕竟在几乎是必死的状态下,有这么一点微眇的希望也是好事。但当时如果拒绝了这笔赠与,以后是不是还能要,从一般的常识来说,这是不太可能的,正所谓泼出的水、说出的话,有些话是不能收回的。

  民事赠与属于一种自愿行为,如果第一次赠与的时候对方收下了这笔钱,无论以后药家鑫怎么判,这笔钱也完全属于被赠与者,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行动。但如果第一次没有收取,后面哪怕是药家鑫的父亲发微博表示:“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而且这条微博一直也没有删除,也不能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要约,赠与者完全可以在任何时候改变主意。这不是法院的判决赔偿,而是一个自愿的过程,哪怕是最后一秒钟也可以更改,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实际上这事儿让人恶心的地方在于,这次又是那个在“药家鑫案”当中上窜下跳的张显发布的,虽然他说这是受害人张妙家属的愿望,但到底是不是很难说,而且作为大学教师,他的学问与常识至少能够告诉他,既然拒绝了赠与,就没有主动再要的道理,无论是从民事的角度还是从一般为人处事的准则,这都是完全不合乎情理的事儿。

  但这种不符合情理的事儿居然就这么干出来了,估计诸位看客眼镜碎了一地。我其实特别想知道的是,如果药家真的就是不给这笔曾经的赠与款项,张妙的家人或者张显是不是会去起诉对方呢?要真是这样,比这个自说自话、设定时间去拿钱,恐怕就更有喜剧的效果了。一个如此的悲剧到最后成了这样一种闹剧,大概也算是奇迹吧。

(责任编辑: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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