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8时11分,网友“山鹰加错”于个人微博发布了在三亚福冠海鲜酒楼消费单据的照片,指该酒楼菜价过高。福冠海鲜酒楼工作人员称,春节期间,酒楼菜价有所上涨,并承诺尽快调回。三亚物价部门称,将前往酒楼进行核实。(2月5日《新京报》)
最近,海南三亚天价宰客报道沸沸扬扬,而厦门也爆出“天价菜单”事件。苏州游客丁先生等7人,春节期间,在环岛南路一家海鲜排档一顿饭吃掉9560元。(2月5日中国新闻网)
龙年的旅游业,很可能是个“以退为进”的年头。春节一过,“天价菜单”的风波闹得沸沸扬扬,眼下,战火已从三亚延烧到厦门,大有“燎原之势”。这其间,挨骂的是商家而应反思的也该是商家,挨批的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而应反思的也该是政府相关部门;不过,我还认为——面对“天价菜单”,消费者也该反思。
这里的“消费者”,不外乎分为两类,一类为“公款消费”,一类为“自掏腰包”。
公款消费“天价菜单”,那花的是纳税人血汗钱,虽说这“不花白不花”,不说“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起码是“对不起自己的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仍有一些苦难中的儿童“吃不饱饭而上不起学”,动不动“一顿饭,一头牛”,你的良心安在?
至于说“私费旅游”,即便你是大款或大腕,那钱也不是好挣的,也应该花得明明白白。“天价菜单”拿到手之后,才说“上当”,才去投诉,全是“马后炮”,全是“亡羊补牢”,全是“事后诸葛亮”;市场经济环境下,有的商家讲究“物美价廉”,有的商家奉行“坑蒙诈骗”,你消费者不能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精明的消费者上餐馆或大排档,落坐之后“点菜”,每道菜,其价格几何,一副菜单,总价又是多少,一式两份,商家、消费者各执一份,你凭“此单”上菜,我凭“此单”付钱,有字据为证,谁也甭想扯皮——唯其如此,如若再有“天价菜单”,那就是“周瑜打黄盖”。
或许,有的自掏腰包的消费者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当时肚子饿得咕咕叫,一时找不饭摊子,挨宰,那是“迫不得已”。其实,这只是“维权意识淡薄”的一种托辞:一者,你开出“天价菜单”,我吃方便面,行吧?二者,点菜时,拿到天价菜单,当时就应该立即报警或投诉而“防患于未然”;三者,面对“天价菜单”,更可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四者,工薪阶层而收入有限,中国乃至海外的“大好河山”,不只“三亚、厦门”独有,我“望而却步”并“用脚投票”,总是可以的吧?!
整治当下“乱糟糟”的旅游市场,对不法的商家该下“猛药”,对“护短”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加以“问责”,消费者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而变得越来越聪明起来;从这个意义上看,“天价菜单”的一张张被曝光,或许“坏事能变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