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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解决校车问题不能“抓小放大”

2011年12月20日08:16
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陶短房

  江苏丰县首羡镇校车倾覆事件一波未平,广州白云区博海学校校车撞树事故一波又起,在12月15日7点所发生的这起校车事故中幸无学生死亡,受伤者却也达18人之多。

  正如许多观察家、媒体和公众所指出的,一次又一次校车出事,直接原因无外乎校车质量、司机资质、交通秩序、超载违章,或犯其中一忌,或竟同时兼具几项隐患。

  有关各方所提出或拟议的解决之策,当然也不外乎针对这几大直接原因,拿出种种对应措施。

  在有关主管部门方面,不仅严厉处罚了相关学校、校车经营者和违章者,还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校车定义、校车安全标准、校车运营准入资质评估、校车司机的选拔考核,以及校车上下学生时其他车辆的避让原则、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以确保减少安全隐患等事关校车安全的方方面面,都做了细致的规定。或许有人认为,只要规定了校车安全标准和校车运营准入资质评估,不合格、不安全的校车就会退出现役;只要规定不合格者不能当校车司机,就不再会有“凑数司机”、“乌龙司机”顶缸这种让人提心吊胆的事;只要规定了“不得超载”,校车就一定会规规矩矩地按座位载客。

  在一些热心者看来,只要想办法筹一些钱,买一些更安全的校车,再找一些水平高、热心助人的好司机,校车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然而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所涉及的,是老少边穷地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园;江苏丰县校车倾覆所涉及的,是农村并校后跨村就读的农家子弟;白云区的校车撞树事故虽发生在繁华的广州,校车所属的博海学校,却是主要招收外地务工人员子弟的私校。正如许多明眼人所指出的,在中国需要校车服务的,主要是穷区、穷校、穷人,对于他们而言,解决校车问题,光靠他们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倘有关主管部门只顾规定这个不准、那个不行,结果很可能迫使这些无力配置合格校车、校车司机的学校索性放弃校车服务,这在一些地区已有苗头出现。

  正宁和丰县的事故都发生在周初或周末,在一些实行并校的农村或边远地区,跨村甚至跨乡就读的学生往往实行寄宿制,每周只乘坐校车两次,在这种情况下,倘强求这些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学校为每周两次的校车服务配备价格昂贵的合格校车,配置大部分时间无所事事的高价合格专职司机,恐怕只能流于一纸空文。广州白云区的校车撞树事故,出事校车倒是每天出勤,但一周也不过往返10次,强求这样一所经济条件和需求学生数都有限的私校配备好车、好司机,客观而言也同样是强人所难。谁都希望校车更舒适、更安全,但倘若只盯着学校、学生或基层下指标,定框架,而不去解决他们“如何达标”的问题,则要么下面阳奉阴违,事故隐患犹在,要么学校索性放弃校车服务,那些家境贫寒的孩子将不得不以稚嫩的血肉之躯在车水马龙的早晚高峰穿街过市,“校车安全问题”倒是解决了,可孩子们上学、放学更安全了么?

  必须指出,校车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大环境所造成的,如农村长途校车需求,和近年来普遍出现的农村并校现象息息相关,而城市外来子弟学校的校车需求,则和这些没户口的孩子无法像城里同龄人那样就近入学有关。尽管这些很多是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客观、必然现象,但政府和有关方面对此却负有救济、扶助的责任。安全的校车、合格的司机、规范的交通规则,这些当然很重要,但负责去落实、去做到的,首先应是政府和主管部门自身。惟有实现校车社会化经营和统一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要么破车,要么没车”的两难局面。至于学校配置,入学政策调整等更治本。但更宏观的方面,则只有政府方能去抓、去做,一味“抓小放大”、“抓下放上”,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即便表面上太平一时,最终也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作者系旅加媒体人)

(责任编辑: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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