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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宵酒醒: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靠谱吗?

2011年11月28日18:34
来源:南海网 作者:今宵酒醒

  日前,微博上盛传广电总局将有两个新举动,一是明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二是针对《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全国上星频道每晚黄金档相关类型娱乐节目总量控制在9档之内这一条,广电总局会抽签排定节目档期。有业内人士认为,广告限制会让全国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并称这些是继“限娱令”后,总局再出重拳。记者昨日向电视台相关负责人求证此事时,被告知这两个举动很有可能成为现实。(11月24日新华网)

  广电总局要治理电视剧的广告泛滥问题,初衷是良好的,但如果以“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一刀切方式来处理广告问题,是否靠谱?我看不一定能收到良好效果。

  如果全天都取消了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可能会引发新的问题。一是广告换成新的马甲出现,又怎么办呢?比如字幕广告,小屏幕广告(电视屏幕下方蹦出小屏幕广告)是否在限制之内,是不是该把它列为广告?如果是,该不该禁?如果不是,大家会不会以新的方式更变本加厉的插播广告?这些问题很难处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电台想播广告,总会想出新的办法以新的方式播出,让人防不胜防。二是商家和电台把广告植入电视剧中又怎么办?如此一来,广大观众看到的将是更低劣的电视剧。三是电台没有了广告收入,资金不足,没有钱购买质量好的电视剧又怎么办?这些问题只会加速各台的困难,从而最终把各个电视台逼上死路。

  广告一片鱼龙混杂,该治理没错。但如果简单粗暴的禁止播广告,则又等于是大禹治水只会堵,会引起更坏的后果。所以,我觉得,对广告应该清理规范而不是简单拒绝了事。一是严格审查播出广告的质量。那些低俗的色情的广告坚决不允许在电视台播出。如果一经查实有电视台播出低俗广告,要重惩以敬效尤。二是应合理规范广告的播出时间。具体怎么规范,可以广泛征集意见再定。反正不能让广告多到在广告里找电视剧看。三是不允许假广告、黄广告、骗子广告播出。并出台相关法律,清楚明白详细的规定播出这类广告该谁承担责任,谁承担多少责任,让消费者有法可依、有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有谁胆敢播出这类广告,就把电视台和出资播广告的商家罚个天价的款,再配合其他惩处,坚决杜绝这类广告在电视台嚷嚷,以免害人的坑爹的广告到处让人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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