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评论 > 时政评论

水污染事件,信息公开便不慌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谢飞君
2011年06月08日14:05

  6月4日22点55分左右,一辆装载有化学品苯酚的槽罐车,因发生车辆追尾事故,导致部分苯酚泄漏,并随雨水流入新安江,给杭州市民用水造成影响。祸不单行,另有消息称,杭州另一水源遭有机物污染,目前余杭水厂已经停止供水,预计消除污染需3天时间。

  两处水源相继污染,杭州市民饮水问题陷入困境。对此,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都在第一时间给出监测结果,市环保部门也在迅速针对大家的疑问给予答复,并提醒市民做好生活用水储备。此后,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根据苯酚特性和跟踪监测数据,该区域苯酚浓度总体上将呈下降趋势。应该说,这一系列信息的及时发布,缓和了当地民众的恐慌情绪,表现出这些年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的逐步完善。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于2007年11月施行。落实到操作层面,主要是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目标,确立每个预警监测指标和监测指标标准,并用这些标准对突发事件实施控制。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应急预警机制。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快速反应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必须对事件本身的信息要有足够的了解,并通过权威的分析告知人们可能出现的事件或事件的恶化状态,引导人们提前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从而把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以本次污染事件为例。在事件发生后,杭州市政府发出了“请广大市民抢抓时机,利用各种容器尽可能多储水”的信息。毫无疑问,此信息对当地民众而言有一定指导性,但这种提醒在明晰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不但需要引导民众正确地储存水源,还必须将了解到的事件本身的信息 (事情目前的严重程度以及污染问题可能持续多久等),积极主动地传递到普通民众,从而真正避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恐慌。

  无论是在常态生活中,还是在突发事件导致的非常状态下,政府大大方方发布公共信息,及时将事态进展和事实真相如实公之于众,既是政府权威性和自信力的直接体现,也是消除公众恐慌情绪的最好办法。做到了这一步,政府自信力就能建设成为政府公信力,这对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信、推动政府改革、完善社会治理都大有益处。

(责任编辑:UN11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