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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偷听到的情诗

来源:燕赵都市网 作者:吴澧
2011年05月18日18:51

  说起情诗,老农还真的背过不少。那年进农专后,寝室里几位哥们突然心血来潮背情诗,说是追女同学时权当白马骑。那时学生仔都很穷,说到做“白马王子”,只是唱唱“Ride my words into your soul, baby”,还不是真的去开一辆白色宝马车。小农有样学样,背雪莱的英国情诗,背波德莱尔的法国情诗,背海涅的德国情诗,背普希金的俄国情诗,甚至还背了波斯诗人莪默·伽亚谟的“鲁拜”情诗……但是,真的和女生一搭话,发现她们关心的都是很实际的问题,今年夏天街上流行的裙子是膝上两寸还是膝下两寸之类。小农从来没找到背情诗的机会,更不要说后面的话了。

  岁月蹉跎易过,转眼之间,俺相中的姑娘已经二十三了。同事大姐吓唬俺说:女孩一过二十三,生活习惯就会固定下来,婚后磨合,就只有你顺着她而没有她顺着你了。二十三,是道坎,女儿不嫁,男人完蛋。她们说必须在女孩二十三岁生日之前搞定当。

  犹犹豫豫拖到生日前一天,小农想想只有送情诗了。送谁的好呢,雪莱,波德莱尔,海涅,普希金,还是莪默?看着都绝,半天定不下。突然觉得好烦躁,一时火大,跑到书店里买来两打花卉明信片,张张写上咱山里人的大土话,只是“儿化”了一下表示京式亲昵:一个女娃儿今日落了地儿,一个男孩儿从此掉了魂儿。底下的日期,从那位零岁出生一直签到二十三岁生日,正好二十四张都签完,给她送过去。过了一会儿,电话打过来了,请俺明天去她家吃寿面,见见她的父母。不用说,这名女士,现在就是老农家里主事的那位。

  结果,俺背的情诗,什么用处都没派上。老农有位才子朋友曾经说过,“那些喜欢随便拿个什么歌曲向对方传情达意的,往往都已经爱过了劲儿了。”好像有点道理。不过老农心下还是有点儿遗憾。设若光风霁月之夜,华灯花坛之旁,借一句《罗密欧和茱丽叶》的台词,“就象阳光比灯光,你脸颊的白净令星星褪色”(The brightness of her cheek would shame those stars, as daylight doth a lamp);并且爱人不忘爱国,顺便再探讨一下,中国人讲“闭月羞花”,为什么莎翁也会用shame,西方夷人是否盗取了我大汉文明之精华。在女孩面前,是不是显得挺有文化的样子?

  年青时读情诗,喜欢那些感情浓烈的,如今不再有应用机会,渐渐忘得差不多了。反而是一些原来看着平淡的,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觉得有味道。很喜欢的一首,是美国诗人罗伯特·佛洛斯特的《牧园》:

  The Pasture

  by Robert Frost

  I'm going out to clean the pasture spring;I'll only stop to rake the leaves away(And wait to watch the water clear, I may).I sha'n't be gone long. — You come too.

  I'm going out to fetch the little calfThat's standing by the mother. It's so young,It totters when she licks it with her tongue.I sha'n't be gone long. — You come too.

  [NOTE: sha'n't = shall not.]

  从字面上看,这首诗不象情诗。不过老农我有个土规矩:凡是诗人交代不明确的,一律当情诗看待。两段第一句都非常雄性化,我要去清理牧园的水泉,我要去照料新生的牛犊,都是力气活,而且都是脏活,一个拖泥带水,一个渗血漏浆。但第二句的口气软下来了,到了第三句,简直有点女性化:泉水会变清的;小牛犊好柔弱啊,母牛舔它时还会摇晃。

  打个中国式比方吧。一对夫妻新春新婚,周末,男的扛着个大包上邮局给丈母娘寄春衣。走到门口,有点犹豫,停下想了想,说:路上要经过那个公园呢。又想了想:我昨天看见公园里的夹竹桃开花了。他回头对妻子说:反正路也不长,一起走走吧。

  《牧园》作于1915年,当时正是英美作家开始试验意识流手法的时候。佛洛斯特不动声色地暗示出情绪的变化。一个男人,只为短暂离开女人时的那一丝留恋,心地突然软了,竟从男性的粗糙活计里,或是联系到美丽,或是联系到温柔——两种女性最爱欣赏的场景。语气也从每段第一句的肯定,滑到接着两句的游移和商榷。第四句又是肯定的语气,但这时肯定的已经不是要干什么农活,而是你我相伴的重要——我们还是一起欣赏吧,尽管我只是离开一小会儿。

  我们现在提到英国十九世纪功利主义大师约翰·穆勒,一般当他是政治学家,感兴趣的是他的名著《论自由》。其实穆勒对文学也有很多深刻论述。他很是聪明地指出:诗不应该是听到的(heard),而应该是偷听到的(overheard)。听到的诗,可能是人家装模作样要叫给你听,就象俺读书时总想啾个空子给女同学背情诗;而偷听到的诗,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俺那写在明信片上的两句土话儿,从前是只肯让家属知道的,绝对不许旁人偷听。现在年纪大了,脸皮厚了,也就无所谓了。

  《牧园》问世五年之后,郭沫若在1920年作了首《炉中煤》,副标题写明是“眷念祖国的情绪”。他在诗里大叫大嚷:“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到了这般模样!”非要把话说得这么响,让人担心他的耳朵是否有毛病。

  有人或许会说:《炉中煤》虽是郭老名作,但并不是他最好的诗。老农同意。郭老最好的诗,甚至不写成诗的形式。斯大林死后,郭老在悼念文章中称之为“生身的父亲”,尽管斯大林只比他大十三岁,而且又是高加索种。愚意以为,这才是郭老耗尽了浑身骨血所迸发出来的最奇特的诗情。只是想不起哪个西方诗人写过类似文字,一时无法比较。

  《炉中煤》可算是典型的听到的“情诗”。佛洛斯特的《牧园》,则是偷听到的情诗范本。

  有位女同学,课上学过《牧园》后说:哪个男人这样跟她讲话,她当场嫁给他,脱了衬衣跟他干活去。俺说你小点声儿,别人听到了,又要讲外语好的女生洋蛮了。现在回想起来,这大概是个背情诗的机会。只是那个时节,小农还不能理解,女同学为何如此感动。

(责任编辑:UN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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