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评论 > 社会评论

一滴香问题还是存疑为好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欧木华
2011年03月03日07:57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近日就“一滴香”问题表示,“经过检查,大家感觉到,它是按照咸味食品香精进行生产的,就像大家普遍用的鸡精,都属于咸味食品香精。”(《新京报》3月2日)

    一滴香到底有没有危害,这是关系到百姓健康保障的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谨慎表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判断一滴香是否有害,最有说服力的方法自然是成分检测,但苏局长并没有谈到一滴香的真实成分是什么。

    去年有媒体报道说,对于一滴香,主管部门称“没法检测”。媒体记者又联系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几乎所有的部门都表示,只有提供产品的配方或者提供送检物质的具体名称,才能进行相关物质的检测。

    事实上,在一滴香的真实成分问题上,到现在还没有详细且权威的资料公之于众。质检总局某副司长认为一滴香的主要成分应该是食品原料、食品辅料和添加剂三种组成。“应该”包含着“可能”的意味,这说明质检总局的这位副司长也不能肯定一滴香的成分。

    苏局长认为一滴香属于食品香精,理由是“它是按照咸味食品香精进行生产的”。笔者以为,用是否按照某种方式生产来判断某种物品是否有害,恐怕容易误判。地沟油的炼油方式和我们在家用猪肉炼油基本一样,可这能说明地沟油无害吗?

    退一步说,即便用咸味食品香精的标准来看一滴香,我们也很容易发现它的异常之处。首先,其“功效”明显强于一般的咸味食品香精。一大袋鸡精也无法将清水调出鸡汤味,但一滴香只用一滴即可。其次,闻后有“恶心、头昏”之感。第三,很多品牌的一滴香都是不合法产品,查不到生产许可证号。即便个别看起来很正规的一滴香产品,也是问题多多,这个已有相关报道。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应该慎之又慎。要为一滴香的安全背书,必须要拿出两个证据,一是成分检测报告,二是严格的毒理学评价试验证明。没有这两个东西,在一滴香问题上,还是先存疑为好。

(责任编辑:UN818)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