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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有“毒”,我们有“丑”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王攀
2011年02月18日07:55

  苹果IPad、Iphone正在中国热卖,但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却因暴露在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苹果公司15日发布2010年的供应链管理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2月17日《北京晨报》)。

  中国工人因工伤残,为何苹果公司感到羞愧?这是因为有个国际劳工标准,即SA8000,这个标准分别从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会自由和谈判权、工作时间、工资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违反了这个标准,就是一个不道德的企业、不道德的产品,就会受到负面评价,进而对企业和产品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苹果这样的公司,如果因为中国供应商无法保证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而影响苹果公司的企业和产品形象,显然是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尽管2010年我们的36家环保组织做出不懈努力,甚至以《苹果特刊》的方式,对苹果的供应链职业安全、供应链环境保护、供应链员工权益和尊严质疑,敦促苹果公司公布供应链信息,对苏州联建科技公司和运恒五金公司员工的正己烷中毒做出回应。可苹果公司一直回避,直到现在,才承认苹果有“毒”。

  苹果供应链致残员工,是苹果的丑,但更是我们的丑。因为这些供应商在中国生产,致残的是中国工人。对生产有着监管责任、对劳动者有着保障责任的政府部门,不该袖手旁观,而且我们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也从制度层面不允许政府部门袖手旁观。可遗憾的是,这些致残工人,得不到政府部门和法律的帮助,还是在国内环保组织促进IT产业解决污染问题的情况下,这些致残员工才得以被重视。这种“曲径通幽”,令人五味杂陈。

  可事实上,这又有多大作用呢?苹果公司仅仅与这些供应商是合作关系,如果不是SA8000,苹果不会受到指责;即使受到指责,也仅仅是软性的、道德层面的,并不能真正保证这些员工的权益。比如,苹果回应称,已查实所有受到影响的员工均已成功得到治疗,“137名工人中的大部分已经返回该工厂工作。”可记者调查发现,137名工人中,部分员工正在遭受被迫离职的压力,“不离职得不到公司的赔偿”。现实总令我们难以接受。

  谁来保证中国工人的权益?不是外国公司,不是国际劳工标准SA8000,也不是环保组织———这些只能起到一个提醒和督促作用,而这种作用,如果没有本国政府职能部门真正对劳动者负责,真正让相关的法律法规硬起来,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任何外围的、没有刚性约束的制度或组织都只是配角。苹果承认有“毒”,供应链致残员工是苹果的“丑”,但更“丑”的是我们。对不起这些致残员工的不只是苹果公司。

(责任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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