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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做文明教养的示范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刘敏
2011年02月14日08:10

   我国将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时代。今年年底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明年年底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这是继2008年博物馆、纪念馆实现免费开放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

    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公共化,是世界近现代文明的趋势潮流,而公共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文化场所的服务对象不再限于特定阶层,开始扩大到更广泛的社会人群,使普通人也可以方便地享受人类文明成果,接受知识、思想和文化的熏陶。

    放在更长的历史中看,各类文化场所及其所对应的阅读、审美、文化创造等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文明进程,扩大了文明的保存、交流与传播,并且还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以及一种文明形态的活力与创造力的证明。

    文化场所的公共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程度相关,身份、地位、特权也都曾是文化普惠的障碍。具体到我国,前段时间杭州图书馆向乞丐、农民工免费开放的举动收获赞誉正表明,我国各类公共文化场所离真正的公共化尚有距离,仍存在许多显性或隐性的门槛限制需要打破。

    公共文化场所还对应着社会平等文化权利的实现。在这个意义说,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应向所有人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服务,不搞任何形式的歧视,超越身份、财富、职业等一切差别。无差别还意味着,当某些社会成员存在因疾病、残疾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便,公共文化服务仍然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让他们方便地享受到。

    在我国,图书馆、美术馆这些文化资源,主要是按行政级别进行配置与管理,文化场馆设施的多寡,也往往与行政级别的大小相关。应该看到,公共文化设施的根本宗旨是服务大众,这就要求它们的兴建与分布应尽可能地靠近人们的居住、工作之地,尽可能就近、快速地满足公众文化需求,其管理也应以公众是否感到方便为出发点。

    也就是说,衡量一个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主要不是图书馆、美术馆的体量或规模,而是它们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以及公众获取服务的便利程度。公共文化场所并非是要变成一种外在的、供以观瞻的景观,而是要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生活方式,文化就是生活。

    免费开放、降低门槛值得赞赏,修建更多公共文化场所、合理配置设施资源也很重要。目前,我国公共文化场所在质量和数量上仍有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不断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保证平等文化权利的实现。

    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对待公共文化事业的态度,其实反映着这个国家的文化教养。一个重视文化、富有教养的国家或时代,必定有着发达的文化事业,灿烂多元的文化局面,而漠视文化、轻视文明,不注重知识、思想的保存与传播,往往是国家历史的黯淡时刻。

    因此,免费开放所有文化场馆,提供更优质、低廉和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其意义就不仅仅是增进人们的知识,传播思想文化,还应视作在提升文明教养、习得文明理念与规则方面的国家示范。

(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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