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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难承受的公共性之重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23日21:43

  学者薛涌指出,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机构,还体现着一种公共生活的理想: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接触他所需要的信息,没有人能够拦得住他。

  这个其实是公共图书馆共有的性质,然而不幸的是,在当前,中国的图书馆似乎还不能承受起这些。《南方周末》曾发表了暨南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继武的文章。该文作者因在某图书馆借书过程中遭遇种种不平,于是发出了这样的喟叹———图书馆将国家藏书变成奇货可居的垄断资源,将图书借阅演变成“租书”“抵押”,限制或剥夺低收入者、低职位者、低职称者、低学历者、无职业者和外地人的阅览权或外借权,无疑是对公共图书馆理念的践踏和对中国图书馆事业的误导。

  所以说,一听到杭州图书馆对所有的读者都是免费开放,并且还对乞丐开放,让给很多人振奋不已。其实,振奋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图书馆公共性的重要。免费并不是一种只叫人看的姿态,更是对图书馆本质精神的最好诠释。其实,中国的图书馆的公共性早在19世纪末的中国就有体现了,并不是杭州图书馆为翘楚者。

  当时,维新派倡导的公共藏书楼和他们建立的学会藏书楼已具有公共图书馆的性质,20世纪初出现了公共图书馆。1902年古越藏书楼对外开放。随后,江苏、山东、陕西、浙江、河北等省都建立了公共图书馆。1909年清政府颁布《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促进了公共图书馆的建立和发展,1912年京师图书馆对外开放。

  纵观以上资料和事例,我们不难发现,公共图书馆曾经离我很近,现在却离我们很远。正是因为现在缺少真正对公共开放、负责的图书馆,才显得杭州图书馆那么鹤立鸡群,也让馆长的微博语言显得有些真实的矫情。图书馆应该是没有围墙的大学,而我们身边的都是建了围墙,将民众的权利拒之于外了。要么关门,要么拒迎读者的图书馆,让人看到了图书馆不能承受的公共性之重。

(责任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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