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评论 > 时政评论

城市户口的含义在发生改变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付小为
2011年01月20日08:01

    近日,河南省发布《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将放宽进城农民落户条件,凡是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在省会城市连续工作满2年、其他省辖市连续工作满1年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准予在就业地落户。进城农民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河南此次在全省范围内放宽城市入户条件,值得肯定。城市化是趋势,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越来越表现出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一面,放宽而不是限制农民进城落户,户籍制度出现任何松动,都称得上是进步。

    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农村福利体系正在建立,农民的保障水平较之以前有大幅提升。另一方面,沿海一些地区出现的“非转农”现象表明,农民的承包地是城市居民所不具备的福利保障。因此,从总体上说,农村与城市间的福利差别在逐渐缩小,除北京、上海等少数城市外,城市户口的吸引力在逐渐下降,“城市户口”的含义正在发生改变。

    进城农民是保留农村户籍,还是在城市落户,他们应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对于符合入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来说,他们应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城市与农村户籍间作出取舍。城市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多的机会,尤其在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城市有农村无法比拟的优势,出于子女教育及未来发展考虑,或许有不少进城农民会选择落户城市。然而,放弃农村户口,也意味着放弃了土地这一保障形式,假如在城市无法立足,生活不如意,将无后路可退。但无论进城农民作出何种户籍选择,都应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不应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目前而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入籍城市有婚姻投靠、购房等方式,一些城市还将城市户口作为一种奖励。河南本次以就业作为入户条件,应该说进一步放宽了对农民入籍的限制。不过,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需要有所预计,比如临时工的入籍问题,再比如,雇主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些都需要在政策实践中得到妥善解决。

    城市户口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难以取得,然而城乡融合、新市民与老市民的融合问题,仍将长期存在。迅速吸纳一批新市民对城市管理是一个考验,新市民经济能力相对不足,城市会不会出现人口贫困化?一些落户城市的进城农民,也许将长期处于无房状态,对他们的福利保障,城市是否有周全的预案?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取得了城市身份,并不表示他们能够在心理上融入城市,有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我们从许多事例中都可以看到新老市民之间的心理隔阂,进城农民虽然有了城市户口,但他们离开熟悉的乡土,离开原有的人际交往圈,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他们与老市民在各种社会资源上的差别,难免出现心理上、情感上的孤独与不适。

    当然,城乡融合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不是不可以解决的,逐步放宽乃至最终取消城乡户籍藩篱,依然是时代不可更易的方向。

(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