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个俄罗斯套娃一样,随着河南“公路逃费案”被层层剥笋,更多隐藏幕后的案情正在显山露水:1月15日,时军锋拿出了他的“关键证据”,就是他与张某、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协议,协议里称,时军锋每年付给张某和李金良120万,头三个月,预付协调关系费24万。此外,还要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整。(《新快报》1月16日)
时军锋出具的这份协议,俨然就像一枚重磅炸弹,把本来相对简单的案情炸了个体无完肤。尽管证据尚不能坐实,但显然,职务犯罪的阴影已经笼罩了整起案件,真正扣人心弦的“剧情”开始扑朔迷离地展开。
张某、李金良二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目前没有任何头绪。而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则迅速宣示了自己的清白。张某、李金良二人,是否是正副站长王欢、李占锋二人的“化名”抑或“代理人”,还是此二人与前二者真的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目前不能妄下断论,一切有待于侦查部门的介入和调查。
又或者,这份协议是否真的存在,有没有时军锋捏造证据的可能性?对此,我们只能根据常理去揣测,一介农民时军锋,几乎不可能有胆量捏造证据侮蔑政府公职人员,也即,这份协议或许的确存在。但倘使如此,这份协议的乙方,是否与下汤收费站果有利益勾连,仍然是迷雾重重。
显然,查清张某和李金良的身份,对于廓清本案案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证据证明此二人果真与下汤收费站没有任何关系,那时军锋很可能就是被这两个冒牌的“权力代理人”给忽悠了,下汤收费站则不仅是无辜的,甚至还是本案的受害者;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此二人与下汤收费站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输送关系,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性质恶劣的职务犯罪,相关人等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可以大体肯定的是,如果收费站方面的确有人以权谋私,他也不会愚蠢到以收费站的名义与时军锋签订协议,他只能通过中间人层层代理其利益关系,从而为自己设立重重的保护屏障。由此而言,我们又不得不合理怀疑,即使查清了张某和李金良的身份,也不一定就能挖出真正的幕后黑手。
更何况,现在张某和李金良是何许人也,是否已经被雪藏或者畏罪潜逃,都是未知之数。案件的侦破无疑面临着深不可测的迷局。尽管法院已经启动重审程序,但有鉴于侦查的困顿以及由此导致的证据的缺失,案件的真相可能要历经旷日持久,方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而最令人失望的结局,恐怕就是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侦查机关应迅速介入,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收费站所属的高速公路方面已经声称,“进行了多次内部自查,收费站绝无内鬼。”但这种内部自查,无论如何信誓旦旦,终究无法令人服膺。独立权威的第三方调查不能观望更不能缺席,应以迅捷有力的行动,拿出具有公信力的调查结论。
乡里乡亲眼中的“大好人”时建锋,还在看守所里等待着公道。到现在为止,本案中最无辜的那个人非他莫属,但他同时却是唯一受到严酷惩罚的那个人。而最应该得到追究的幕后黑手却依然在逍遥法外,这样的诡谲局面,令人低徊不已。曾经的侦查,曾经的起诉,都应该为此而抱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