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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暂停四城三套房贷,也太“温柔”了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余丰慧
2010年08月06日08:04

  有关部门近日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的第三套房贷,其他地区的第三套房贷则可自主决定是否暂停。有关部门要求,对于未叫停的地区,第三套房的首付要提高至六成、利率上浮50%。(8月5日财新网)

  看到此消息笔者颇有些许感受。感受一,有关部门为何这时候才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京沪深杭第三套房贷?这个暂停怎么来得这样迟?4月15日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规定,对于房价上涨过猛的城市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新国十条出台已经快四个月了,而京沪深杭四地绝对属于“房价上涨过猛城市”,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完全可以对号入座。按理说,新国十条已出台,立马就应该暂停四地第三套住房贷款。延迟将近四个月,不知顾虑什么?有啥“难言之隐”?这个暂停来得太迟了。

  感受二,此前媒体报道京沪深等地就没有停止过第三套住房贷款,看来侧面得到了印证。否则,有关部门何必多此一举现在才来个暂停呢?笔者就不明白,对于新国十条中已经明文规定要出台的政策,为何一直难产呢?既是出台了,在落实上为何一直打折扣、反反复复呢?

  感受三,有关部门不是勒令和要求而仅仅是一个建议。如此客气,足以看出监管部门态度并不是十分坚决。既然是“建议”而不是“要求”,那么,商业银行就可以听也可以不听。也就是说,这个建议能否被商业银行采纳还有变数呢?笔者敢说,如果此建议被京沪深杭商业银行当做耳旁风,那么,新国十条中的此条款将流产,将形同虚设。因为,现在的问题是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本轮楼市新政,一些利益集团都在强势博弈,耍尽各种手段想使其流产,一个“建议性”的东西,被建议者完全可能置若罔闻、置之不理。

  因此,有关部门这个建议可能只是告诉一下社会,监管部门已经尽到责任了、用心良苦了。至于是否有商业银行执行、能否落实走着再说吧。

  最后一个感受是,楼市调控走到如今,停留在口头上、泛泛地要求一下,建议几句,已经不起任何作用,反而还会令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失信于民。本轮楼市调控,不说再出台什么新的强硬措施,只要能够把新国十条中的要求全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笔者敢肯定中国房地产风险将荡然无存,直线蹿升的房价将被强制回归,中国房地产乃至中国经济金融都将走向更加稳定健康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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