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市一处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二百多户业主在收房时发现,套内面积缩水一半,公摊系数高达52.35%。事先承诺公摊不超过30%,事后却高达52.35%。有开发商拿出法律盾牌:“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甚至直接说:“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4月27日新华网)
从最初承诺的公摊面积不超过30%,到交房时的52.35%,山东高密的开发商可谓创造了中国房地产界的一个纪录。不过,这还不算完,当业主纷纷要求退房时,人家居然还振振有词:“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
听上去这哪是开发商说的话,倒更像是出自黑社会之口。当善良的买主掉进无良的开发商的陷阱,面对他们“底气十足“的叫嚣,无论是愤怒还是追悔都无济于事。这时候对于受害者而言,除了马上通过法律维权减少损失外,更重要的是揭穿隐藏在52%公摊面积背后的三宗“罪行”,以提醒更多的消费者不要重蹈覆辙。
开发商的第一宗罪,罪在其行商之道不光明正大。众所周知,商业用地是不能作为住宅项目进行开发,在房地产市场巨额利润的诱惑下,“酒店式公寓”恰恰是开发商移花接木的惯用手段:将商业用地开发成酒店,然后酒店分割成若干户型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当房地产的虚火越烧越旺,用一个相对较低的建设成本,在一所城市的繁华地段把本不属于住宅性质的项目当作商品房出售时,消费者原以为抢到手的是“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
开发商的第二宗罪,罪在销售手段涉嫌欺诈。事实上,山东高密的“贵宾首府”开发商的手段并不高明,这种他们的阴谋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利用了消费者的两个弱点:一是对商业用地和住宅的认识模糊,二是销售人员事先承诺的公摊面积不超过30%。不过,狡猾的开发商并没有将这些承诺写进合同,而是和业主玩起了文字游戏:“每份都仅标明建筑面积,对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都未填写,也丝毫未提及公摊系数。而作为合同附件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对于公摊部位的界定语焉不详,让人越看越糊涂”。事先有了这样“充足”的准备,难怪他们有底气叫嚣“一百年也退不了房”。
第三宗罪,罪在监管制度有漏洞,让开发商可乘之机。有律师认为,一些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做文章已成为“潜规则”,公摊面积不明确、测绘结果不公开,让买房人多年来难以明白消费。事实上,潜规则只是这起事件的表面现象,52.35%的公摊系数背后真正暴露出来的是从法规到监管的三大漏洞:一是商品房合同关于公摊面积的内容亟待规范;二是对公摊面积缺乏上限规定;三是对于酒店式公寓没有明确界定。
将商业用地开发成酒店式公寓作为商品房来出售,全国许多城市都存在。但这次高密的“贵宾首府”事件显然是一个导火索,它引发的不只是受害者对无良开发商的声讨,更应该引发有关部门及时弥补在监管制度上的漏洞。亡羊补牢,现在仍犹为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