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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国人的投票行为靠谱起来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秦嘉
2010年04月27日16:01

  河南洛阳最近又有少女投河自尽。起因是教师让全班学生投票决定,该问题学生是留校观察还是让家长带走。传媒以“学生投票逼死花季少女”为题目,颇令外界瞩目。这个事情并不复杂。校方以学生自主管理答复记者,显然并不能说服受害者家长。投票本来是个好事,因为咱们中国人投票的机会不多,可是一旦投票,往往又是在一些不靠谱的事情上面。长此以往,只会离民主社会越来越远。

  首先,这个未成年女生的受教育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在正常状态下,是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法剥夺的,即便是投票也不可以。我们在此要明白一些民主程序的常识,投票是具备选举权利的公民,对候选人表示态度或者对重大政治事项参与决策的一种政治行为。针对该生的投票,既非选举班长,又非参与班级管理事务,显然用不到投票。

  一些人容易把民主简单地理解为多数人决定,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关于这个问题的学理性解释坊间不胜枚举。最简单的一条,民主是权力的产生来源,也是监督权力的方式,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如此投票,显然是在滥用民主。在一个学校里,优胜者和恶劣者,是不可以用投票来选举的,就好比体育竞技,这完全是个人能力决定的。

  有个例子是另一个方向的恶性投票。北京有个著名楼盘开盘之时,购房者天天像上班一样去售楼处排队等号。某天有个人来迟五分钟,哀求大家他可否依照往日的顺序继续排队。售楼小姐说,大家民主投票,同意他插队的举手。显而易见,这位老兄很悲剧的被其他人排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咱们这儿的民主是来推卸责任的,而不是来限制权力的。

  组织上的领导者,为了不被扣上专制的帽子,经常会赐予全体成员 “民主投票”的机会,许多人面对这种投票会有疑惑,但往往会依据个人利益或者迫于无奈而屈从这种“投票”,领导者不会遭到大部分成员的有效抵抗。在女生投河这个故事里,教师就是这样的领导者,他的权威被认为是合法的权威,但学生却根本来不及想或者无法分辨这种指令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其结果就是造成所谓的 “集体的平庸”。

  西方的东西拿到咱们这儿来,基本上是来一样坏一样。譬如听说咖啡可以提神,就碾成末儿擦在鼻孔里,像吸大烟那样。此前,有些地方乡村,全体村民选举“坏人”,不给发村上的福利不让用公共水渠浇灌,这都上过媒体。这就好比四个人一起吃饭,三个人投票让另一个人买单,显然这些投票超出了民主管理的范畴。反正整个儿把民主这个好东西生生给改造成坏东西了。

  民主这个词,传入中国已经整整100年了。如今我们还需要回归其本意从原始的阶段去学习,这不能不说是百年中国的一大遗憾。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文明成果,民主首先是规范政府和公权力。谁料在咱们这儿,民主动辄就向普通群众头上招呼。别的国家用民主限制总统和官员,我们用民主逼死花季少女。中国人民轻易不投票,一投票就出事儿,原因就在于投票行为还是太少。

  人非圣贤,到学校就是接受教育的。即便她是问题学生,在校园里犯错,也应该在校园里改正。不过,这不是单单河南这个学校的悲剧,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公民缺乏合格的公民教育和健康的政治生活。她的悲剧,今后继续发生可能性不小,而我们,则应该从自己做起,杜绝这类不靠谱的投票,争取真正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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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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