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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收的不是消毒餐具费,是“霸权”

来源:红网 作者:赵国旗
2010年03月16日08:24

  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每位另收1元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长期以来令很多消费者不满。昨日武汉市消协联合北京、上海共20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表示: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月15日楚天都市报)

  相信消协不发公开信,餐饮企业也知道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于法无据,可是为何还要明知故犯呢?显然是行业霸权意识在作怪:有本事你们可以不来就餐呀!尤其在执法部门监管乏力的经营环境中,你收我收都在收,不收白不收,收了也白收,所以套用句时髦的话说:哥收的不是消毒餐具费,是霸权!

  联想到之前饱受争议的“12点退房”、“最低消费标准”、“禁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等等规定,有哪一项不是餐饮企业自说自话,一厢情愿地制定有违公平交易权的霸王条款呢?据《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第八条规定:“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外有规定者外,经营者不得随意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其他形式价外加价”。令人遗憾的是以上规定有名无实,霸权行为竟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餐饮企业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随意“撒野”,为消费者定名目繁多的规定和框框,其实是在“割裂”服务,来谋取巨额利润。这就如一家医院里来规定:外科医生遇到被箭射中的病人,只许拿刀将露在外面的部分锯掉,至于里面的部分要伤者再交钱找内科治疗一样可笑!

  用餐要另收1元消毒餐具费,照此逻辑,那青菜清洗费是否也该收呢?买房子是否还要另交施工费和看房费呢?坐公交车时,是否也要收个座位费呢?欲加之“费”,何患无辞?我看餐饮企业不如干脆转行成立国家收费局好了!

  取消消毒餐具费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要求、顺应民意之举,但愿20座城市的呼吁能引来执法监管,让行业霸权行为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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