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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让经济适用房歇了吧

来源:荆楚网 作者:柴桑
2010年03月12日16:49

  据信息时报刊载,广州市民陈东明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遭遇“被买房”,导致其申购资格被取消。作为生活在一个奇迹辈出的国度的幸福公民,我觉得这种事情的确算不上什么大新闻,甚至不屑将它作为饭后谈资。坦率的讲,这种程度的经适房方面的新闻已经很难吸引公众眼球了。盘点一下近年来经适房领域让人匪夷所思的新闻,陈先生的遭遇估计只能叨陪末座了。

  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者的初衷是希望能够以此缓解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这是从保障社会公平角度出发而制定的一项政策。但是,这项政策正在遭遇越来越多的质疑,很多人认为应当取消经适房制度,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廉租房政策上去。

  当前房价仍在向上攀升,两会期间更有代表委员告诉大家,中国的房价还会再涨20年。假如该代表委员一语成谶,那么低收入者的居住权问题还将长期下去。在一个讲究公平的国家,这样的问题自然不可忽视,保障性住房政策也就无法退出。

  不过经济适用房并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从经适房制度的形成和实施效果可以看出,这种脱离现实的政策正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近年来此起彼伏的经适房丑闻可以证明,经适房不仅没能明显缓解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反而滋生了大量的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这当然不是政策制定者们的初衷,也不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但现实就是如此,所谓制度完善和监督加强也于事无补。

  这并不让人惊讶,经适房政策本身就带有浓郁的计划经济色彩。想想看,一套远低于市面价格的房产,按不同条件配给特定的购买者,是不是很像票证时代的买卖,特别是“双轨制”时期?在巨额利益诱惑面前,寻租和腐败行为横行是可以预期的,而权力则是保障利益实现的基础。当然,不可否认很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二三线城市经适房大多数都被符合条件的购买者购得,但这是建立在经适房与商品房价差较小、寻租或腐败行为获利不大的基础之上的。而在房价问题最为突出的一线城市,获得经适房与中大奖并无二致。

  我觉得不用自欺欺人,强调什么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经适房并未解决低收入人群居住权的问题,这是一个事实。在主流舆论不断渲染房奴的凄凉生活的同时,连做房奴资格都没有的低收入人群反而能够因为经适房制度而普遍性的笑逐颜开?即便是刘谦,也不敢说这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毋庸讳言,保障公民居住权是任何一个负责任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人有房住是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起码的社会公平。如果条件允许,理论上说,完全由市场来解决这一问题是最有效率也是最经济的方法。但是,鉴于当前还不具备这种条件,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也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因此确实需要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手段来弥补这一市场缺陷。

  经适房制度试图采用半买半送的方式来解决一部分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平衡。从目前的实践来看,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很难实现。受制于经适房供应数量、购房者信用能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产权问题,经适房无法实现政策意图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不要强调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就如同中投和淡马锡无法相比一样,中国的经适房和新加坡的组屋制度不存在可比性,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更是无从谈起。

  政策制定者们必须走出一个误区,即居住权等于房屋所有权的误区。安全感并不来源于住多大的房子或者对房子拥有与否,居住权来源于对制度的信心和对规则的尊重。推而广之,一个拥有不清晰产权结构的经适房业主的居住安全感并不比廉租房租户高出很多。况且,一个收入低的经适房房奴未必会比廉租房租户更轻松。

  考虑到地方政府缺乏支持经适房制度的利益理由,从行政效率的角度出发,没有必要强迫推行经适房制度。虽然经适房制度的支持者们认为,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和严厉的监督,经适房当前存在的问题可以解决,公平和效率也可以完美实现。但我以为,一个复杂的制度差不多是最无法执行的了。像经适房这样存在严重先天缺陷的政策,任何制度设计都无法阻止它走向没落,而在这上面过多的投入,对于迫切需要解决居住公平问题的政府来说,基本上是最没效率的一种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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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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