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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就《社稷亦为民而立》答网友

来源:南方报网 作者:邵建
2010年02月20日15:57

  《社稷亦为民而立》发出后,南都网友有对我的批评(抑或骂)。比如第一条就指责我“你今天就是垃圾,你骨子里是个奴才,你到今天还在宣扬这套垃圾,说明你内心已经烂透了”。我不明白,今人何以对孔儒如此怨恨,以致我为儒家的正面性说了些话,就被视为垃圾。我当然理解,网友对孔儒的恨来自对专制的恨,但,孔儒和专制不是因果。尤其20世纪所形成的现代专制,更源自外而非源自儒。假如我们对现实不满,却拿古人(儒家)出气,更把责任一股脑推到古人身上,这,足以说明我们自己的无能。

  从跟帖来看,视儒家为垃圾,大都因为孔子的君臣父子等级制:“儒家学说核心是礼制,就是用各种华美礼仪说教包装奴才式道德,方便维持旧有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式的等级社会稳定。”这条跟帖,有知识上的问题存在。且不说我读孔子,只看到孔子教人如何做人,甚至是如何做君子,并没有看到一字一句教人如何做奴才。至于说到历为人所诟病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需要具体分析,不能囫囵。这里有两个君臣父子,前一个君臣父子,在孔子时代是一种已然的秩序,并非为孔子所创立。后一个君臣父子,不过是强调君要像君,臣要像臣,即君仁臣忠。很显然,对这个既定的秩序来说,孔子表述的落点在后不在前。并且,君臣作为一种对待关系,并非仅仅是君君臣臣;如果君不君,其关系则反转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雠”(孟子)。由此可见,在先秦儒家那里,君臣之类的关系,并非鼓吹不平等,而是强调不同的人在不同的位置上要各尽职分或本分。尤其在孟子那里,君臣关系更急转直下为人格意义上的对等。试问,在君主面前,孔孟二儒,何奴才之有?

  就先秦君臣父子等级制言,突出强调其不平等的也是法家而非儒家。如商鞅:“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之义也。”在法家的“君臣之义”中,不会有儒家的“臣之视君如寇雠”。要说奴才,也只有在法家及法家所支撑的皇权专制的环境中更容易产生;相反,一个人孔孟读得越多,他离奴才的距离就越远。当然,我不是一意回护儒家。儒家尤其到后来,的确也有等级制。但,等级是否就意味着不平等,至少这是两个不同质的问题。人类社会自其产生,永远是分为不同等级的,现代民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分工就把白领和蓝领分成不同的等级)。所谓平等,正是针对不同的社会等级而言,即在不同的等级之间,如何做到公平(而非把人的不同等级拉平)。按照现代社会的要求,人的平等只能是法律平等。以此返观先秦,儒家顶着“礼制”的名头,好像最不平等;法家顶着“法制”的字样,好像与现代更靠近。其实,情形恰恰相反。

  这是另一位网友的跟帖:“孔子思想最害人!中国之所以走不了法制社会这条路,就是因为这个孔老头……”遏制中国法制的因素,如果可以追溯传统,那也是法而不是儒。先秦儒家中有否法治的因素,如果我们不苛求古人,可以读读孟子的《尽心上》。这里我没有篇幅,不遑展开。但必须指出的是,法家的法和现代的法,因其能指相同,颇误导了一部分人,甚至是早年的胡适和不谙中国的哈耶克。法家固然主张法制,但,正如商鞅所言:“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法制所以制民,这是法家立法的初衷(与儒家的以民为本正相反);故商鞅毫不掩饰地说:法者,“帝王之具也”。它不但与现代以保障权利为目的的法治顶针,而且中国历代统治者的头脑里无不充斥着挥之不去的法家意识。因此,我想提醒这位网友,中国法治之难,难在秦始皇而不在孔夫子。

  我不是一个复古主义者,只是在个人乃至私人意义上的一个孔子尊敬者(至少这是我的权利)。我反感当年《新青年》整体反对传统文化或儒文化的态度,那是典型的非古即今的二元对立思维;而且容不得不同意见,不合即骂(请看它对文化保守主义的态度)。它不但开了一个世纪反孔反儒的头,同时更开了一个世纪不良文化风气的头。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说:五四新文化的问题“直到今天仍流弊未肃、框架依旧”。恕我直率,我看到的某些跟帖,正印证了我的判断。我当然不在乎别人骂我什么奴才和垃圾,但我很为骂人者惜,更为这百年历史惜。因为,无论在文化态度、文化思维还是文化方式上,我们今天的某些文化习惯,与90年前的那个文化现象,实在太像了。□邵建(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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