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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的悲剧命运是城乡二元的割裂

来源:红网 作者:马广志
2010年02月11日08:18

  长寿区16岁女中学生廖某为拒绝同桌男生黎某示爱,谎称“已与沈某恋爱”。不想,黎某醋意大发,竟邀约兄弟伙与沈某“决斗”,导致1死3伤的惨剧。警方迅速出动,抓获13名嫌疑人。据报道,这是一起由留守少年制造的血案。(《重庆晚报》2月10日)

  不可否认,这些年农村大量的外出务工劳动力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优化配置,而且还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因此而带来的一个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问题。

  据教育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上半年,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达221万人,其中,未指定监护人的约15万人,在校寄宿的约110万人。多年来,这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在情感、心理、性格等方面发生很大变化。有的性格孤僻、暴躁;有的情绪低落、自我封闭;有的注意力不集中、无心学习;有的健康状况不良、体质虚弱;有的与父母在情感上产生疏离。而更令人忧虑的是,由于这些孩子往往由老人照看,虽然普遍受疼爱,但因过度溺爱或是放纵,很多孩子道德品行出现偏差,有的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是谁制造了留守少年的悲剧命运?我们又怎样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呢?这不能不说到城乡二元体制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说,那些外出的农民工何不带着孩子?要知道,在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面前,他们无法享受到市民待遇,孩子到了城市也难以接受正规教育,他们四处游走,没有固定的安身之所,自己生存都很难,哪有精力照顾孩子?在许多地方,连农民工子弟学校都不能生存,遑论让孩子享受更好的待遇。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举措就在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尽快改革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减少农民进城的“迁移成本”,同时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合理流动。这样就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将子女带在身边生活和学习,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我们常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留守儿童都是农村的儿童,是未来农村建设的主力,如果不解决他们身上出现的问题,使他们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那么,未来的新农村建设将受到极大的影响,社会也将无法和谐。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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