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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一体化 土地是绕不开的问题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攻
2010年02月04日08:22

  土地是绕不开的问题  

  诸城市在促进城乡一体化还只是刚刚开始,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中间,土地问题等是绕不开的问题。

  在诸城,村民集中到中心社区居住,并未失去宅基地,而是宅基地的转移。同时,到中心社区集中居住,也不涉及到农民原来的土地承包权。

  但山东省农工办、政策研究室、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在调研后认为,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制定宅基地置换和流转等政策仍然十分重要。

  “要制定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建设用地的办法,增加级差收入,补贴农民新建住房,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不足问题。”调研报告称。

  辛兴镇大杨庄子社区是诸城在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比较先行的,也可以说是一个示范性社区。但这里规划700多户集中居住的中心社区,集中入住中心社区的也还不到10%。

  “我们是要制造一种示范效应,通过周到的社区服务,把村民吸引过来集中居住。这中间,现在重要的是引导,而不能强制。”诸城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郭沛盛告诉记者。

  但村民的收入情况并不一致。像赵顺晓这样,能够拿出近30万元买一套联体别墅的村民,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诸城市,也并不多见。

  如何让村民有财力入住中心社区?上述8部门的调研报告中说,实践表明,规划建设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可节省50%以上的宅基地,如果置换成城市建设用地,将级差用于补助农民建房,可大大缓解村民负担。

  调研报告举例说,青岛市城阳区的旧村改造,农民不交钱即可置换两套三居楼房,莱芜市九龙坡社区的居民,交3万元左右即可置换100平方米的楼房。

  “这些地方农民置换房的热情很高,已经成为扩大内需、启动农村消费的新热点。”调研报告中说。

  调研报告建议,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利用制度。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在此基础上,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制度,将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社区建设节省的宅基地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鼓励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需要抓紧改革农村产权制度。

  打破数十年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是长期的系统工程。这其中难免触及政策边界,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林权、水权等产权交易制度,农村户籍制度等。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都是以行政村为范围,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合为一体,农民既是村民,又是集体组织成员。村庄的合并、合作经济组织的区域化发展、企业与村庄的联合兼并等,必然带来农村经营主体的变化和产权的流转。

  上述8部门的调研报告建议,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土地资产、林权、水权、固定资产、基础设施等,要抓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制度。

责任编辑: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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