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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村民等级现象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2009年12月04日09:21

  在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的尹六窑村,很多年轻人在选择配偶的时候,不仅会考虑对方的人品、相貌,还会考虑对方在村里的等级。按照尹六窑村的规定,把全体村民划分为一到五个等级,在分配土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的时候,按照所划分的等级予以分配。一等村民能够世世代代享受一等待遇。这种身份歧视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12月2日中广网)

  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血统论”决定命运的时代。不同的是,那是以所谓阶级出身来划定人的等级属性,而内蒙的村民等级则以落户的年限为标准。相同的是,二者都采用了“世袭制”,子子孙孙都要享受等级待遇。

  “血统论”早已被历史证明是荒谬的,它所依附的阶级出身也不复存在。中国公民在法律意义上都是平等的,这是宪法的明文规定。内蒙的村民等级制虽然是为了分配的需要,才按照落户年份来划分人群,但已明显违宪。

  尽管每个人具有法律性的公平,却因教育程度、性格差异、奋斗目标等造成发展结果各异,形成了社会阶层的差异。但是上代人不能决定下代人的命运,只要下代人通过努力,一样可以获得成功,改变所处的社会阶层。而“世袭制”最大的弊端是堵塞了人的流动空间,让人看不到希望,失去奋斗的价值。村落就是一个小社会,一旦村民被人为的等级化,只能按照固化的级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

  内蒙的村民世袭等级制是因城市改造,村民动迁引发的经济补偿而形成的。而这种制度又是打着村民自治的旗号,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制定的。可是,既然世袭等级制度一开始就违反了人人平等原则,那么其结果也必将走向歧路。事实上村民之间已经形成了身份隔阂,因所谓等级的不同,引发各种不公平的待遇,以及匪夷所思的社会现象。而这种制度不改变的话,还要将悲剧延续到下一代人身上。

  内蒙的村民世袭等级制并非孤例,在其它社会领域一样存在着类似制度。比如沿袭数十年的户籍管理制,就是明显的世袭等级。由于户籍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从出生到学习、工作、医疗、养老等等,都要面对各种不平等的待遇。而只要子女的户籍不改变,这种不平等就会“世袭”下去。也因此,无数农民拼搏一生,也要为子女换个城市户口。

  内蒙村民等级现象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从宪法的规定到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造成不公平的世袭等级制,固然有历史和社会的因素,但是没有理由不去改变它。

责任编辑: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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