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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彼涨”式的医改能否解决看病贵

来源:千龙网 作者:黄栀梓
2009年11月24日09:02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11月23日中国经济网)

  这种此消彼涨式的医改并不是什么新闻,记得早在2007年12月底,上任不久的卫生部长陈竺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将适当上涨”的医改基本思路。时隔两年,发改委只不过是采纳了卫生部长陈竺的意见,并将其付诸实施而已。这说明自2005年提出的新一轮医改在社会公众与医疗卫生部门的利益博弈中,并没有使医疗卫生部门放弃其既得利益,那么如此改革能否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呢?在我看来,这种“此消彼涨”的医疗改革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能否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仍然令人担忧,弄不好其结果就会是彼涨而此未消——医疗服务价格涨上去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药品价格却没有降下来。

  长期以来,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实行高收费,“以药补医”已经在医疗机构内部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和惯性,也在医疗机构中形成了一种既得利益。要改变这种思维定势、克服这种惯性使然,触及甚至是革除这种既得利益,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而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则是会是雷厉风行的,发改委在《意见》中所提出的“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很有可能在实际操作中演绎成“大幅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很有可能会像当初执行“以药补医”政策一样,抢抓这次“涨价机遇”,“用好用足用活”这次“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将医方利益最大化,绝不会留下半点余地,也有可能把“口子”撕得更大。

  因此,在推行这项改革中,既要防止医疗机构以“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为借口,故意拖长停止“以药补医”的期限,又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将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控制在适当范围和限额之内。否则,这样的医疗改革终将还是医疗机构获得最大利益,广大医疗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即使政府通过增加财政补助弥补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保险的投入力度,也只能是让医疗机构获利更便捷、更多,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还是难以消除,公众期盼已久的医改解决看病贵的美好愿望也会化为泡影。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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