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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无限期公示不如公开经适房成本

来源:中国网 作者:毕晓哲
2009年11月04日09:13

  武汉为防止经济适用房“六连号”同类事件的发生,近日通过《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增加更多严格管理和监督的条款。包括中介机构不准代办经适房手续,增加无限期上网公示程序等措施。(11月3日 《长江日报》)

  所谓的“无限期公示”也就是公众监督期间的延长,但由于种种客观因素限制,即便监督期间拉的再长,也未必能够真正起到监督效果。经适房的最终购买户大多还是普通百姓,除了日常的社会交往圈子之间相互熟悉和了解之外,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对被公众熟悉熟知。既然如此,即便公示的情况“有假”,时间再长、即便“无限期”,由于信息公开的局限性和欠全面性,也会让公众监督流于形式。

  经适房在一些地方“黑幕重重”,所谓的“六连号”事件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对于经适房,真正的问题和核心恰恰在于经适房的成本与建设程序公开不够。经适房不是政府内部人自已“玩”的游戏,即便是划拨来的公益用地,其投入也是来源于纳税人的钱财,政府对于其整体程序也有完全公开的义务。在经适房建设的财力支持上,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当比例的资金投入,经适房使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划拨的,基本上不存在土地成本的问题。那么,一些地方经适房价格为什么仍然“虚高”?某北方省会城市的经适房价格,竟然与同区域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最终导致大量弃购现象,这种现象至今尚未有权威解释,公众能不置疑么?

  一些公众可能被经适房的表面热购和类似的“六连号”事件所迷惑,其实经适房最大的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个别结果上的不公,更大的问题在于个别地方利用经适房去牟利。这种问题不仅体现在个别地方政府以经适房征地以商品房价格出售,或私自“改造”为别墅,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经适房的操作程序“不透明”、缺少监督。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开发、是哪个公司开发的?公司是通过什么程序获得的,以及在免费土地的基础上,房屋的成本究竟是多少?这些实质性和核心的问题公示,其实比在网上公开什么人获得了经适房购买权重要和关键的多!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事件之后,当地政府依然还是囿于结果上的、表面上的公正公开,但对于经适房的整体批地、招标、投标以及房价成本、市场定价问题,依然不详。前一段时间,广州市将114个部门的财力预算及收支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虽然公示内容尚未完全到位,但这种敢于亮成本、敢于让公众置疑和“审问”的底气值得尊敬。经适房建设和投入问题,根本上是政府的政务行为,理论上应该完全公开,不但结果要公开,其整个的“用地、建设、施工、政府财政预算投入等等”都应该公开。那么,武汉市仅公布一个最终的获得购买人的资格,又有多少意义?即便是无限期的,意义又有多大?这种“掐头留尾”的公示方法,不但无法让公众真正知悉经适房整体建设情况,也最终将影响结果公正。

责任编辑: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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