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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死亡”是户籍管理混乱下的“草菅人命”

来源:红网 作者:禹海君
2009年11月03日07:17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8分报道,近日有听众给中国之声打来电话说,他们的户口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注销了。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这样人还活着户口却被注销的情况并不是鲜见,很多老年人的户口在十多年前就被神秘注销。(11月2日中国广播网)

  人还活着,却在户籍上找不到自己的名字,甚至被告知已经“死亡”,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讶了。如果不是一些村民在补办新户口本时偶尔获知自己的“离奇死亡”,或许到死那天,他们仍然无法获知自己原来早已“死亡”。因为“被死亡”,他们将无法获得一个公民应该获得的各项权利,如养老金、农村合作医疗、火化证,等等。

  到底是谁在户籍管理制度下行“草菅人命”之事?为何数百人的户籍莫名的被注销,导致这些人“被死亡”?原来,这种现象在当地并不鲜见,当初为了减少向上级政府上交统筹、提留款,一些村干部动起了歪脑筋,把村里年长之人的户口申请注销,谎称已死亡,这样便可以向上级少报人口,从而减少交钱数目。村干部的主观目的自然是为了村民好,这不可否认,毕竟少交一分钱,大伙可以多分一些收成嘛。但是,这种荒唐做法最终害苦了这些“被死亡”的年长者,或许村干部当初并没有想到问题会如此严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导致“被死亡”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过去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农民收入水平太低,同时,乡统筹、村提留仍照常从农民处征收,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一些村干部动起了歪脑筋,无可厚非,在面对生存和发展的问题时,大多数人会选择趋利避害。但是,用取消户籍的做法显然太过愚昧,体现的是一些村干部对法律知识的无知,抑或者是对群众生存发展缺乏长远考虑。

  如今,乡统筹、村提留早已是往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党和政府不断出台政策扶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在不断增加。而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业也在慢慢建立,笔者相信,类似的“被死亡”现象将不会出现。同时,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数百名老人“被死亡”现象,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当前户籍管理制度,因为如此庞大的“被死亡”人群的存在,从某方面来说,反映了户籍管理制度仍存在漏洞。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户籍管理,还那些“被死亡”群体一个基本权利,从根源上堵截“被死亡”导致的“草菅人命”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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