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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高高”:拆掉大楼 留下什么?

来源:央视网 作者:今日观察
2009年11月02日14:32

  湖北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为职工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大楼,是一栋刚刚盖到20层的大楼,还没有封顶却正在被当地的政府部门强行拆除,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这栋楼违反了设计规划,按照原来的规划,这栋楼只被批准建12层,但是业主单位明知犯规,却敢明知故犯?那么执法部门只能是强行拆除?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财经评论员宁向东、刘戈共同评论。

  规划12层,擅自“长”到20层,武汉一经适房大楼被强行拆除,事件新进展如何?

  杨捷:心存侥幸 顶风强建违建楼

  (长江日报记者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是27号拆迁的,当天拆迁部门就是拆了三层楼的楼板,分别拆的16层、18层和20层。28号政府部门就给它一周的时间,让仓储公司自己拆的通知书,现在就是在等待了。

  据规划部门介绍,是8月24日仓储公司在做第13层楼的钢筋时发现违规的,然后就对仓储公司下了整改通知书。然后仓储公司还是在继续地建,建到17层的时候,因为仓储公司没有执行停工的要求,所以规划部门就联系了其他的管理部门,对仓储公司进行了停水停电,在这样的情况下,仓储公司还是合上闸,还是继续建。

  胡建国:申请重新规划 望政府予以同情

  (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相关负责人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好心不一定办好事,我们在法规方面,可能是欠缺,因为我们做错事情,是准备改正的,那是一定的。另外我们还是想请规划部门,对这个项目重新规划一下,希望政府予以同情。

  刘戈:偷梁换柱 明知违规依然动工修建

  (《今日观察》评论员)

  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胡建国一再解释,并一再强调,仓储公司是一个穷单位,员工众多,好不容易有这么一块地,就想尽量多的盖房子。虽然规划局经讨论后表示,这个楼只能盖到12层,仓储公司又找到了建设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就又拿了一个方案,表示可以盖到20层。这个时候他们就采取了偷梁换柱的办法,报给规划委员会,规划局的是一个12层楼的设计图纸,背后又让施工单位设计了一份23层的设计图纸。我查了湖北省的建筑招标网站,在今年3月份,招投标的时候,招投标的面积就是6726平米,是符合规划要求的。但到最后仓储公司又弄了一套图纸让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试图通过偷梁换柱的办法造成既成事实。

  宁向东:让违建楼成为既成事实 加重谈判筹码

  (《今日观察》 评论员)

  仓储公司偷梁换柱的行为很值得我们去琢磨。因为这个企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所以我们关注它8月24号以后的故事更有意义。

  8月24号,管理部门正式向仓储发出了通知,让他们赶紧把楼停下来,不许再往高盖了。实际上他们采用了很多对应的办法,比如白天不干,晚上干,停水停电以后,接上管子,接上线再干,这些实际上都反映仓储公司在心态上面,对法律,对执法机关的通知是蔑视的。换句话说,仓储公司实际上隶属于供销社系统,供销社系统是一个很特殊的国有企业,它的级别比较高,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实际上心理是有底的,可能觉得自己有谈判的能力。仓储公司觉得有把握可以跟执法部门谈判,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另外,在8月24号之后,他们加班加点的干,一周盖了三层,把既成事实做大,让既成事实作为一个谈判的筹码,作为可以最后去让政府妥协,让法律妥协,可以要挟对方的一个东西。

  黄正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必须强制拆除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处长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这栋楼实际上建到20层,我们现场执法已经拆除3层了。首先来说,为什么说一定要拆除?对于违法建设的处理,我们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来处理的,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我们必须要拆除。这个项目的中间就有一个幼儿园,高楼建起来以后,严重影响幼儿园通风采光,所以按照规定,这个楼必须要拆除,不可能用进行处罚,补办手续的方式来处理。因为国家规定建筑中间的间距有规范要求,满窗日照必须达到一定的时限,它都做不到,另外,特殊建筑还有特殊保护。

  刘戈:背后的巨大利益 让其铤而走险

  (《今日观察》评论员)

  按照仓储公司的常识来看,罚款就是最坏的一种选择,最坏的一种可能性。今天之所以我们来讨论这件事情,或者说这件事情能成为新闻,也是因为我们平时很少看到那些违规建筑的房子会被拆掉。前几年,武汉有一个叫做英武花园的房地开发项目,原来规划有一块绿地,但是这块绿地后来被开发商又开发成了新的商品房,原来买房子的业主就不干了,告到了规划局,结果规划局已经又给开发商补上了规划手续,最后湖北省高院做了最后判定,武汉市规划局败诉,但是房子仍然没有拆掉。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先例,所以他们才会心存侥幸,就是说我先上车再买票,我一路走一路看,也许拆不掉,就只是罚个款。如果这个地方是经济适用房,2900元就是武汉的最高价了,但同样地方的商品房可能要六七千。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所以他一定要侥幸,一定要铤而走险。

  宁向东:违建楼屡屡成功 揭示建筑行业潜规则

  (《今日观察》 评论员)

  以往拆违规建筑,往往是两三层的这种小房子,像这种20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的大楼,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果真的拆掉,那么这有可能是中国房地产开发或者中国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我们拿法律当真了,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是违规建设,我们就下决心去拆掉它。

  仓储公司的行为也揭示出建筑行当里的一个潜规则。就是规划是可以变的,而且也有很多企业事先变化的先例,然后想办法利用这个可变的空间,为自己牟利。因为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土地价值还比较高的地方,开发的面积刚好又在企业原来的场地里边,如果我把这栋楼多盖几层的话,收益还是蛮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先有职代会通过,把责任推卸,甚至可能把罚金都准备好了,不怕这个事办不成。如果打破这个行业的潜规则,那么对于中国的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好事情。

  违规建筑层出不穷,拆了建,建了拆,规则维护,成本几何?

  刘戈:利用时间差 和政府的行政效率赛跑

  (《今日观察》评论员)

  当时区里的规划局在大楼修到第13层的时候,下了通知,让他们停建,但是他们不停,反而加快了速度,3个晚上就可以盖一层,创造了一种新的速度,他在和政府的行政效率赛跑。按照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有人肆意地违反规划来进行非法的建设,有关部门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这个规定执行者是县一级人民政府,规划局本身是没有拆除权力的,所以在规划局上报的十几二十天的时间里,这个楼从12层盖到了20层。最后我们的行政效率还是追上来了,终于在20层的时候把它停止了,开始拆除。如果我们的效率再慢一些,这个楼已经入住了,那么这个房子可能就真拆不了。

  宁向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关注事件的最终走向

  (《今日观察》 评论员)

  武汉拆楼事件其实是对整个国家的城乡规划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一个挑战。换句话说,他不仅仅挑战的是武汉一家,全国的所有的执法部门在应对类似的违规建筑的时候,态度都要坚决,只有形成一个比较严肃,严格的执法环境,才能真把执法必严,有法必依落到实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按照《城乡规划法》,像房屋建筑的高度、容积率等等这些,一旦规划下来以后,其实都属于法律的范畴,一旦擅自去改变这个楼的高度和容积率,实际上就有违法的性质。我们必须要下大力气营造好的司法环境,让违法者最后可能会倾家荡产,并承担罪责。这个只是刚刚开始,城市管理的执法部门才刚刚开始介入,后边整个一系列的系统都要跟上,最后要看看究竟这个事会怎样收场谁为这8层楼的损失负责和埋单。

  杨宏山:开发商、建筑商善打“擦边球” 行业歪风成常规

  (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副主任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过去我们经常看到规划管理部门,在帮那些违规者补齐手续,干了很多这样的事情,所以反过来也助长了,这些开发商以及建设者,在建设之初拿出的图纸,实际上就与当时城市规划所限定性的规定之间有冲突、有矛盾。但是这些开发商知道,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盖下去,会获取巨大的收益,很多开发商和建设者们,也有意无意地玩着这样一种博弈。实际上打着这种擦边球,今天违规,目的是为了明天补齐手续,使这种违规转眼之间变成合法。

  杨小军:及时监管 及时发现 完善和改善制度措施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既然违法建设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来讲,他就是明打明的不遵纪守法,他就是想获得更大利益,所以这里边有一个个人利益和法律公共利益的博弈问题,首先从普及提高法律意识做起。另外一个,监管机关需要,从制度也好,从执法也好,首先是及时监管的问题,就是及时发现,在完善和改进措施上,一个就是对违法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的责任追究问题。我们管住了一把手,应该就能管住这个单位明目张胆地违法。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对违法建设的施工现场,要采取封存措施,控制措施。

  刘戈:第三方的监督缺失 导致行政滞后难以避免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还应有一种适当的前置,怎么样让这个拆除不发生。今年2月份,武汉市就开始搞拆除违章建筑的运动,已经搞了这么长时间了,把各个部门都协调行动起来,但仍然让这个房子从13层盖到了20层。所以这里面可能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城市规划法里面有一条重要的原则,为什么要制定规划法,是因为有第三方的原则。我们看到在盖房子的时候,第三方,也就是周围的那些人,那些居民,那些老百姓没有参与到这样一个规划审批的程序当中来,但其实他们是最容易提出反对意见的,最早知道哪个地方进行违法、违章建筑的,如果第三方监督的缺失,那么行政滞后就是难以避免的。

  宁向东:执法必严 杜绝侥幸心理

  (《今日观察》评论员)

  理性的人一般行动的时候,基本上都要考虑这个事干了以后的坏处和坏处。坏处就包括这件事做了以后,我将会受到的处罚和被处罚的可能性。如果执法严了,被处罚的可能性是100%,那么大家一般都不敢违规;如果处罚的名义很大,但实际处罚力度却很小,可能性很低,到最后,大家就都会觉得违规也无所谓。

  (《今日观察》栏目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21:55—22:25;重播23:50-24:20;次日中午13:00)

  

责任编辑: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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