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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联动强拆的背后是权力无制衡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五岳散人
2009年10月10日13:40

  广东清新县为修建由南方电网投资的国家重点项目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在与村民无法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之际,由当地县政府、镇政府带头,违背了原先与村民签署的临时搬迁协议,在没有完全做好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工程机械就已开挖,把98间民房推成了平地,并且把阻

  止其强制拆迁的村民送进了派出所(见本报今日报道)。在此之前,当地政府的工作也相当默契,不但被拆迁村子的村长因为小事被抓,连一些反对拆迁的村民也被莫名其妙地抓起来,说明这是一次准备充分的强拆行动。

  原本每逢筹建国家重点项目之类的“盛事”,拆迁基本都不算什么问题,这个国家利益的大帽子扣下来,谁的利益与权利都是要为其让路的。但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法制的不断完善,因为征地拆迁而造成的冲突也越发增多。国家利益当然是要维护的,但国家的利益也要体现在百姓的利益当中才可以。否则的话,伤害了百姓的直接利益而追求对百姓并无直接好处的国家利益只能是一种空谈。只有那种总是看全局的人才会欣然从命,真正过日子的人是不会这么想的。

  有鉴于此,现在的法律法规已经向有利于相对弱势的被拆迁者倾斜,很多地方已经有意识地杜绝压挤弱势利益的做法,宁可晚一点、成本高一些,也不使用以前那种强制拆迁的方式。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强制拆迁所节约的那点成本总会被后续所要支付的更大社会成本所抵消。

  遗憾的是,并非所有的地方政府都会明白这个道理,很多地方政府倒是摸索出一条新型的拆迁之路。清新县这个事件就算是比较典型的。其路径大致如下:首先当然还是谈判,谈判不成则发通告,然后利用政府的强制力压迫大部分被拆迁者搬离,再把领头的人物找个罪名教训一下,最终剩下一小撮人坚持的时候,某些部门与拆迁方联手齐上,天下就没有拆不了的房子了。其中的重点是在于一定要各个部门联动起来,形成统合的压力与最终的强制行为才能见效。

  其实从道理上说,直接指责行政部门利用国家利益这个大帽子侵害被拆迁者利益是不公平的,毕竟谁都有自己的立场,别说是国家重点工程了,就是县政府打算建设一个广场而不能如愿,恐怕也是很恼火。所以,立场不同是没有道理好说的。

  但这件事的重点在于,为什么行政机构一声令下,所有其他部门就配合如仪,最终能够达成他们想要的效果,甚至罗织罪名的手段都可以堂而皇之用上呢?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本来应该是制衡之用的司法机关与公安执法部门,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与行政机构是一体的。这就像是某人承包了场地,然后自己还出球队、裁判以及维护秩序的保安,这个比赛能打么?

  所以,遏制非法的强制拆迁并不是仅仅完善相关制度就能完全见效的事情,单独一项法律规定往往是可以绕过的,并且绕起来也没有太过于麻烦强势的机构,尤其是掌握着所有行政、司法资源的机构,不论是明的暗的,想要达成自己的目标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想要改变这种状况,最根本的方式就是让他们不能联手,或者至少从根本上杜绝其管辖的关系,使之不论是民间拆迁还是政府拆迁,都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进行仲裁与协调,而不是仲裁方也成为利益相关体。如果这点做不到,我们就会看到这种比之原来的强拆并无本质不同的联动手法,一再上演,面上还披着一层国家利益的外衣。

责任编辑: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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