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开始,被冠以“磕头门”、“下跪门”的帖子开始在网上流传,称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的副局长王建生为替儿子泄私愤逼几名青年下跪。事情源自一起由游泳所发引发的打架事件。7月25日下午,王建生之子和两名同学,与张某等7人同在县城猗顿游泳馆游泳。
近两年,曝光的民众向当权者下跪的新闻已有好多起了,但似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的副局长王建生这等恶劣的还不多见——他竟以比武的名义,让7名与他儿子有“过节”的青年向他及儿子下跪。
堂堂一公安局副局长,要说不懂法,全是瞎话!迫人下跪,绝对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相信作为公安局副局长的王建生心里很清楚。那他为何还明知故犯呢?实乃张狂的权力所致!在他看来,我的地盘里竟有“野小子”敢伤害“衙内”,岂不自找麻烦?于是便耍起威风、摆起谱来,只可惜他只顾逞一时权力之快,最终弄得丢官卸职,也是咎由自取呀!
下跪作为一种陋习,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相当一部分下跪属于给权力下跪。面对官老爷,民众不下跪,冒犯了官威,这罪能轻吗?早在辛亥革命,下跪便在中国予以废除,一个现代文明的中国由此诞生。可让人想不通的是,现在都已21世纪了,还有现代官老爷们醉心于让民众给自己下跪,以便过一把“顺我者站着走,逆我者跪着行”的权力瘾。
权力是个好东西,但权力一旦脱离了自我约束与公众监督,极易给他人及自己招祸。迫人下跪的恶仆们也许忘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私家财产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谁让权力过度张扬,谁就要为此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不知此时赋闲在家的王建生是否明白了这一道理?
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允许人高于法、权大于法。迫人下跪的做法,不仅情节恶劣,而且社会影响很坏。每一位手握重权的公仆当谨慎做人、小心行事,别在冲动中让权力成为让人下跪的“神位”,那不仅羞辱了自己,说不定还会毁了自己的前途!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