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真是无奇不有,这回上场的是一“愤老”。
7月9日晚,兰州一老人手持砖块,站在斑马线边,一旦发现过路车辆闯红灯,便将砖块砸向违章车辆,据称其目的是教训“无德司机”。当晚被砸车达30辆左右。老人称,他已年过七旬,行动有些不便,在该斑马线上多次差点被车撞倒,当日也险些发生意外,愤怒之下,他选择了暴力相向。
悲剧中带点喜剧色彩,最后还是以小团圆收场:当晚10时,敦煌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制止了老人的行为。
这老翁确实生猛。我想,他若能生擒毛贼,一定会将毛贼往死里打的。
幸好,老爷子没有砸伤无德司机;幸好,无德司机迫于围观者舆论的压力没有还手。不过,我还是为老爷子捏了一把汗,万一事情向相反方向发展呢?到时候老爷子一定是要吃亏的。要知道,对交通违章的处罚只是罚款,而故意伤害则是犯罪。
我是反对这老翁如此冲动的。作为普通公民,你对交通秩序不满就有权代交警执法吗?况且你采用的是以砖块代交规的执法方式。暴力能解决问题吗?你在制止别人违规的同时不是正在制造更为严重的违法事实吗?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围观者也并不都赞成这老翁的过激举动。
老翁砸车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但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弱势群体的暴民化倾向。马加爵如此,杨佳如此,中国政法大学弑师学生也如此。暴民从来都是藐视既有秩序和法律的,在他们眼里,他们就是规则的制定者和仲裁者。他们也并非不知道抛开既有秩序和法律行动的结果,但他们还是觉得自己干解气。一个社会如果任由这样的暴民倾向滋长,国家必然陷入无政府状态。“文革”十年,中国社会不就是这样吗?而一旦这样的社会基础形成,大多数人都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这对谁不都是噩梦吗?
不过,谁生来就是暴民?如果现有秩序是人们参与创建的结果,人们也能够通过现有秩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谁又会选择剑走偏锋呢?以此观之,一味地指摘暴民不仅是没有道理的,而且是傲慢的表现。还以该兰州老翁为例,如果交警能够有效执法,老翁在过马路时不至于多次面临危险,他又何必如此冲动?老翁若不是对交警失望,他又何必代其执法?发生这样的极端事件,兰州交警就不该向社会道歉吗?
广而言之,社会稳定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暴民的出现当然不利于社会稳定,但为稳定而稳定的做法却无异于缘木求鱼。对此,居上者不能不察,若能换位思考、反躬自省,诚为社会之福也。
真希望老翁砸车这样的新闻不再发生。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