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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政府如何使可再生能源具有竞争性

2009年07月01日09:0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林伯强

  商业化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方向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制约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上网电价。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特殊性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对调整能源结构、增加能源供应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殊意义,对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在一定的时期内应实施政府定价机制。

  欧洲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经过近20年发展,建立了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在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价格时,必须考虑其特殊性。一方面,由于目前技术水平的限制,如果不考虑化石能源的环境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基本上都高于常规能源。因此,如果单纯实行市场竞争,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将无法和传统化石能源电力竞争。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除了是可以永续利用的能源资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远小于化石能源。

  国外已经实施的各种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对上网电价水平的确定方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标准成本法,即按照一个标准的成本水平或算法来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价格。这种方法不考虑其他能源电力产品的价格变化和化石能源的外部环境成本,仅仅考虑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的自身成本。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于化石能源,这种方法往往要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上网政策相配套。另一类是机会成本法,其制定规则是把可再生能源电力对常规能源电力的替代价值作为制定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基础,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参与电力市场竞争。

  在两种定价方法指导下,国际上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几类:

  固定电价,即由政府直接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不参与竞争。其最大优点是,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水平和适用年限来确定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水平,从而根据政府意愿选择某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德国是应用固定电价比较成功的国家,自1990年就开始逐步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固定电价体系。具体政策是按照标准成本法对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分门别类制定上网价格,并且根据市场反应状况,尽可能每隔两年修改一次购电价格。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电价修订后的标准是: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价格分别是每千瓦时8.7欧分、45.7~57.4欧分和10.5~15欧分。至2008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在德国全部发电量中已经占到10.2%。

  溢价电价,即参照常规电力销售价格制定一个适当比例,使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随常规电力市场变化而浮动;或是以固定奖励电价加上浮动竞争性市场电价,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实际电价。西班牙是实施溢价电价体系的典范。2004年,西班牙开始对可再生能源电价实行“双轨制”,即固定电价和竞争加补贴电价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可以选择自身任何一种作为适合自身的定价方式。2005年之后,随着全球能源价格上涨,90%以上的风电企业选择了溢价电价。截至2008年,西班牙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达1674万千瓦,高居世界第三位。

  招标电价,是指政府对一个或一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综合考虑电价及其他指标来确定项目的开发者。1990年到2000年期间,英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行招标电价制度,这一竞争性电价政策对促进英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招标电价体系最主要的缺点是,中标价格往往过低从而引起合同履行率很低,这也是英国很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最终无法建成或拖延完成的主要原因,对行业发展有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绿电电价,即由政府根据机会成本法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能源消费者按规定价格自愿认购电力产品,认购证书一般不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交易。荷兰是实行绿电电价体系的典型国家,消费者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自愿认购价大约每千瓦时8~9欧分。目前,荷兰的绿电用户已经达到30%。这种价格机制是否可行,取决于消费者和企业对绿色能源的认同和支付能力。因此,只有在那些公众环保意识比较强、居民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才会有效。

  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价格政策,须以完全市场化的电力市场为重要前提。到2005年,有15个国家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市场价格体系,全部为发达国家。从中国的电力市场现状看,不具备建立市场价格体系的条件。

  从总体实施效果看,固定电价及其派生的溢价电价政策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发展最为有效。据相关资料,截止到2006年底,欧盟国家的风电装机总容量为4810万千瓦,在实施了固定电价和溢价电价政策的国家,风电装机容量超过90%。2006年当年,欧盟国家新建的760万千瓦装机中,超过80%来自于实施固定和溢价电价政策的国家。

  环境价值与人均收入高度相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评价与他们的收入水平高度相关。人均收入水平高不但使公众的整体环境意识比较强,还使他们对可再生能源有比较强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面临的挑战是,如果消费者不能负担比较高的可再生能源成本,政府将如何使可再生能源具有竞争性?根据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固定电价应当是一个合适、有效的选择。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短期可以通过补贴,长期则需要电价改革支持。政府应当有一个战略选择,主动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而不是等待矛盾的积累和爆发。

  

(责任编辑: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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