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奥巴马宣布通用汽车公司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并承诺美政府将向其提供300亿美元援助。
仅仅为了帮助通用汽车避免法庭对其破产清算,美国政府是否值得投入数百亿美元?美经济学家丹尼尔•艾肯森与霍华得•威尔就此展开辩论。
政府干预一开始就错了
::文 丹尼尔•艾肯森 (美国加图研究所贸易政策中心副主任)
通用汽车去年秋天就应该申请破产保护了(编者注:根据《破产法》第11章,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营运,但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显然,2008年通用汽车已亮起红灯:现金紧缺,债务困扰,销售业绩急剧下滑,前景黯淡。
11月,通用转而寻求政府的援助贷款——避免破产的最后选择。在多番讨论和辩论之后,参议院投票否决了援助案,看来通用汽车似乎除了破产之外别无选择。但在通用申请破产前,布什作出了灾难性的决定:他绕开参议院,从问题资产救助项目基金中拿出154亿美元支援通用汽车(并选择假期临近气氛友好、坏消息隐藏不报的时机)。
这是联邦政府的原罪。包括通用汽车国有化以及后来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干预措施,布什都脱不了干系。如果去年12月布什没有给通用汽车注资,通用汽车今年1月早就申请破产了,而国内外对口的可能买家也早已开始竞拍“新通用汽车”出让资产或者股权,正如现在发生的一样。
剔除政治因素,通用汽车是否申请破产本来可根据《破产法》第11章判定。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股东及相关方面会达成妥协,如联合汽车工人协会可能早已同意降低薪水(而不仅仅是规章制度的变更)。
遗憾的是我们选择了代价高昂的政治解决途径。
如果通用汽车破产由奥巴马政府计划并实施,从今以后,我们想看到自由市场对美国汽车工业的任何反应决无可能。
为了让通用汽车活下去,政府估计会动用纳税人500亿元资金(最少估计),并将竭尽所能制定引导消费购买通用汽车产品、削弱其竞争者并补贴通用汽车的政策。
这对福特(美国另一家知名汽车企业)意味着什么?政府支持通用,是否表明福特也可依此找到资金解决方案?福特能和一个国家财政支持的实体竞争吗?或者未来还有更多的企业破产将由政府主导?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