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三大企业名列全球十大赚钱企业,利润过千亿,上交国家的利润却只有200多亿,上缴比例最高只有10%。目前,国企超过九成利润都没有上缴,那么这些利润到底应该分给谁,实际流向了何处,引发强烈质疑。
央企超过九成利润没上缴,主要责任并不在企业本身,将板子打向他们有点冤枉。因为国资委有明文规定,央企利润最高只需缴纳10%。事实上在1993年之前,国企都要向国家上缴利润的,而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国企暂时不用再上缴利润。2007年底,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要求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10%利润,一般竞争性企业为5%。
国资委新发布的利润分配标准,意味着央企们可以合法而不合理、名正却言不顺地自行支配九成以上的利润。逾九成的利润是什么样的数字?统计显示:2007年的央企利润总额达到近1万亿元;2008年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利润为7000多亿。央企每年独享的九成利润是多少,答案肯定是天文数字。
但这天文数字虽说是全民创造的,但老百姓对这些财富并无切身感受。名义上,央企会上缴一点利润回报民生,但如您所知,每年国家财政补贴给中石油、中石化这类央企的红包数额恐怕都超过他们上缴的利润了。我们国民养着这些国企,不但得不到多少好处,反而还要倒贴,再宽容再善良的出资人恐怕都不想做这样的买卖。
但现实决定了,作为出资人,普通百姓基本做不了主,因为他们在这方面尚无正常的话事平台。按理说,央企该缴多少利润,政府应当制定合理标准,如果标准不合理,国民可通过代议机构否决之。国资委作为央企直接上司,与央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利益瓜葛,由他们主导制定有利企业却不利出资人的利润分配制度,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反对议案。但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尽管民意的反对声浪很大。
作为全民中的“少数派”,央企可以掌控九成利润,“多数派”却只能得到零头,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那笔钱的去向。九成利润如何分配,不能总是糊涂账,不能总是充当名符其实的“天文数字”。审计及其他监管部门不能长期听之任之。
当下,“国强民不富”的说法在民间很流行,13亿人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务很缺钱。世界银行曾有个分析说,如果中国国企将一半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政府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明显增多。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国企上缴利润一般为盈利的1/3至2/3,有的甚至达到80%至90%,国企利润对国计民生的贡献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透露,截至2006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已达到1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这笔财富对国资委和下属的企业来说,值得欢欣鼓舞;可之于普通百姓,不过还是一串“天文数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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