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以毫无征兆的极其突然的方式到来了。那么导致危机的因素是什么?可以说就是繁荣掩盖下的畸形社会。
美国著名的印裔经济学家莱维·巴特拉在《1990年大萧条》中说了这样一段话:导致大萧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至今未被经济学家注意到的变数是什么呢?我的看法是,这种变数就是财富的集中而不仅仅是收入的集中。
而当时布鲁金斯研究所的一位经济学家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财富的集中以及由此导致的两极分化对大萧条的引爆作用。据这位经济学家估算,当时一个美国家庭如果想取得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每年要有2000元的收入才行,但当年美国家庭60%以上家庭的收入是达不到这个数字的。一句话,购买力跟不上商品产量。可见,当时的经济增长之所以不能持续,背后的原因是一个畸形的社会。
也许应该从这样的角度解读30年代大萧条,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罗斯福新政,包括当时西方其他一些国家所进行的社会变革。
罗斯福新政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经济层面的,体现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即实行所谓凯恩斯主义。在金融和整个经济已处于崩溃状态的时候,出台一系列紧急措施稳定金融、重振经济。
但更应当关注的是新政的第二阶段,它以社会变革为主要内容。有人将这个阶段实现的社会变革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联邦紧急救济署和工程振兴署的成立,使联邦失业救济成为了半永久性的措施。第二,《全国劳工关系法案》为工会的集体议价提供了一个有保障的框架。第三,《社会保险法案》在美国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险体系。第四,通过《税收法案》,恢复了再分配税体系。这其中,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通过工会规范劳资关系也许是三个更重要的方面。可以说,由这些措施构成的社会进步要比第一阶段那些经济上的应急措施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另一个重要措施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罗斯福认为,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转引自李昀,2007)。于是就有1935年《社会保险法案》的通过。该法案规定,凡年满65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10至85美元的养老金。罗斯福解释说:“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至此之后,福利开始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项基本契约。
这与我们惯常的思路好像不一样。我们通常会觉得,社会保障是需要花钱的,总得是经济很繁荣,政府财政收入的状况很好,政府手里的钱多得花不出去的时候才能搞社会保障吧?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企业本来已经很困难了,再有工会的作用和工人的斗争,企业岂不更为艰难?而且,在经济危机时,社会矛盾也比较激化,再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工会的作用,社会不就乱了吗?事实证明这些想法大错特错。30年代大萧条从时间上说是1929年到1941年,1935年美国正处在大萧条当中,经济状况很糟,政府财政收入的状况也很不好,而且罗斯福执政才刚刚进入第三个年头。这时他急急忙忙搞社会保障,为什么?直接的原因是为了让穷人渡过经济危机,而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社会保障使人们建立起对未来的稳定预期,才能解决生产过剩和产品积压的问题,而这恰恰是当时经济危机的主要问题。
这几项变革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一方面,它造就了一个中产阶级,同时给你一个社会保障,不用你担心将来养老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将来看病的问题,你不但把现在的钱花了,把将来可能挣的钱也花了吧,这就是按揭或信贷消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罗斯福新政第二阶段社会变革的真正含义了,就是通过社会变革、社会改造和社会进步,创造了走出大萧条的条件。
因此可以说,30年代大萧条对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走出经济危机的重要出路,就是社会变革、社会改造和社会进步。这种社会变革从眼前来说是创造形成内需的社会条件,从而成功应对这场经济危机;从长远来说,则是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奠定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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