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大年初五开始,在义乌打拼多年的温州老板林如新开办的施粥摊已经坚持了65天。然而,4月4日,他的施粥摊却在无奈中谢幕,因为卫生监督部门指出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卫生得不到保证。(4月7日《东方早报》)
林先生的施粥摊是典型的民间慈善行为,在金融危机笼罩下的今天,这种关爱天下寒士的义举,使人感受到一种久违的温馨和感动,也充分体现了现代公民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
义乌当地有关部门对于施粥摊的态度显然是暧昧的。反对不得人心的,有关部门不会这样做:施粥摊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深受各界民众的赞扬,有关部门如果以卫生条件不具备或者组织者没有合法注册等理由,责令施粥摊关闭的话,必然要遭到民众指责;如果要支持呢,又绕不开各自主管部门制定的条条框框:万一因为碗筷消毒不彻底出了群体性卫生事件呢?万一组织者在动用社会捐助方面存在瑕疵呢?有关部门岂不是要承担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责任。因此,被老百姓齐声叫好的施粥摊,在当地民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看来,就成了个不知道该“管”还是该“扶”的烫手山芋。
因此,卫生监督部门和民政部门都没有采取断然行为取缔施粥摊,而是“口头提出”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碗筷消毒没有保证等问题,或者是表示施粥摊要名正言顺,就要合法注册,而要注册社会团体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很明显,施粥摊的开办者林先生体会到了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也感受到了万一出事责任重大的压力,无奈之下,只得停办施粥摊。
施粥摊的停办,再一次证明了民间慈善活动之所以行之不远,往往不是因为爱心枯竭,也不是因为缺乏捐助的源头活水,而是因为不能得到来自政府部门有效的公共服务救济。无疑,民间爱心是蓬勃的,是有着良好传统的,但又是脆弱的,需要呵护和救助的。以施粥摊为例,所遇到的卫生健康以及合法性方面的难题,真是有关政府部门无力解决的吗?显然不是。卫生监督部门为什么不能主动上门提供健康检查或消毒指导呢?施粥摊注册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就不能主动承担一定的公益职责吗?或者勇敢打破十年前颁布的《社团登记条例》的条条框框,而使施粥摊在明显滞后的立法束缚中突围而出。
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说:“政府提供某些无可替代的公共服务,没有这些服务,社会生活将是不可想象的。”我想,对民间慈善力量的正确引导、帮助和支持,正是这样一种无可替代的公共服务。施粥摊的停办,不是民间慈善行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而是政府公共服务救济的不能及时到位,是政府有关部门公益责任心的淡漠,以及对促进民间慈善力量健康发展热情的匮乏。这一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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