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制定《法治政府考评指标(征求意见稿)》,以更量化的指标衡量创建工作,并准备用5年左右打造法治政府样板。考评指标包括职能界定、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执法行为、化解争议等8个大项、27个子项和105个细项。
四川省出台的法治政府考评指标细则细矣,但其考评权若仍只掌控在政府法制部门自己手中,而置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于不顾的话,这样自评自证的结果,只是一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道场而已。靠类似自说自话的考评程序推出的法治政府样板,不管其考评过程中所用指标再为详细,恐怕最终也未必能获得民众的认可。
当下,各地政府靠类似自娱自乐的闭合路径打造或构建的种种荣誉或品牌还少吗?诸如“XXX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最满意的十大机关”、“人民最满意的十佳公仆”等等,几乎在当地民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谓“人民最满意的XXXX”便被隆重推出。这样靠闭门造“景”的路径打造出的荣誉或品牌愈多,政府本身在公众面前的公信力反而会降低,原因即是自说自话的廉价褒奖,往往“评也匆匆,奖也匆匆”,表彰者与被表彰者双方压根也没把类似廉价荣誉太当回事。
实际上,法治政府的真实形态,往往更多地体现在分散的公民个体的观念层面,而远非一堆华而不实的景观式指标所能测度得了的。换言之,一个地方政府法治程度的高与低,并非仅仅是官僚式单向指标度量和计算的结果,而是融入在每一位公民的日常生活和个体感受中的认知积淀。当然,政府把法治图景在操作层面通过考评指标予以细化,更多体现的则是其依法行政的自觉和内省,同时也为各地政府构建法治政府模式提供了操作层面的蓝本。
但是,政府却不能完全凭借此蓝本而闭门造车,毕竟抛开民众个体感受和亲身体验的法治政府蓝本,或者离开鲜活的公民裁判去评价法治政府的做法,都难免涉嫌在自说自话。如此离开了公众的朴素感觉而单纯靠政府自己量化的指标计算出来的法治政府样板,其权威性、公正性以及说服力,也都必然会大打折扣。
退一步来说,即便构建法治政府离不开必要的指标量化,其评价过程也必须由独立于现有政府体系之外的第三方来出面“操刀”,以防止法治政府考评出现政绩化不良倾向,同时保证考评过程植入足够充分的民意元素,以防范法治政府考评最终蜕变成又一处自说自话的政府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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