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女性产假时间为6个月,而我国的女性产假只有3个月。3月11日,张晓梅等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发起提案,提议我国将妇女的产假从目前的3-4个月延至6个月,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人民网发起了主题为“女性产假延至半年,合理吗”的辩论活动,八成以上的网友支持“女性产假延至半年”。
(据人民网)
我得承认,无论站在女性的角度、孩子的角度、家庭的角度还是社会的角度,延长女性产假都是有利无害的,可问题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一提议具有几分可操作性呢?
网友们支持“女性产假延至半年”的理由无非是可以让新生儿得到更好的照顾,有利于培养下一代,提高中国人口素质,同时关心生育妇女,体现现代文明,这个理由应该算是充分,只可惜,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这一提议若得以实施,必然遭到企业的抵制。
让我们看看现在的就业状况吧。从整体环境来说,现在就业形势严峻,大量毕业生奔波在找工作的路上不知何处是终点;因为人才济济,招聘方往往开出诸多苛刻的条件,但求职者甘之如饴,只要能得到就业机会。从女性就业现状来说,女性求职比男性面临更多的壁垒,但现存法律却帮不上多大忙,仅靠媒体的呼吁根本无法改变女性在求职就业方面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延长女性的产假时间,无异于减少了女性求职的砝码,让女性求职难上加难。
这当然不是危言耸听。可能有的女性为争得就业机会,会保证在多长时间以内不结婚生子,甚至愿意按照公司的规定少休产假,可企业会相信吗?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跨进公司大门的女性们依旧会坚持当初的承诺为工作而牺牲家庭幸福,到时她们结婚了、生子了、休半年产假了,难道公司能开除她们吗?有铁面无私的法律横亘面前,哪家公司也不愿以身犯险,唯一的办法就是,除非非女性不可的岗位,否则拒收女员工。
应该说,“女性产假延至半年”是个好主意,只不过当下单纯提出这一提议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因为要想让这一提议变成现实,必须首先做些铺垫,比如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比如加强对生育妇女的保障。只有当这些成为现实,延长妇女产假才会水到渠成,不会带来新的困扰。而要让这些成为现实,笔者认为,目前一要完善生育险保障,二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再者,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可以让生育妇女享受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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