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家电下乡”启动超过1个月,武汉不少村民自己至今还不清楚:凭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我市已备案的购买点,包括不少城区卖场在内,买家电能够获得补贴。在吴家山工贸家电内,记者随机采访10多位购物村民,半数以上的村民没听说过“家电下乡”,村里也没人通知。
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国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政策,对于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受世界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遭遇“寒冬”的当下,其现实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然而,此项重大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却不知晓有这么回事,更不用说其具体内容,这种情形无疑使其效果大打折扣。
很明显,农民没听说过“家电下乡”,农村基层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有关政策清清楚楚地传达到每一位村民,让他们享受到政策可以带来的实惠。
有人也许会说,应该怪农民自己平时不看新闻。确实,各种媒体对于重大政策都有突出报道,但现实情况是农村地区资讯相对闭塞落后;即使是资讯发达也不能完全替代基层组织的传达周知,因为新闻报道并不能保证每位居民都能够知道有关政策,况且基层组织还需要告诉居民在本地执行有关政策的具体细节。因此,每个基层组织应采取适合当地环境的有效方式,以保证政策到达辖地每位居民。
国家的各项政策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政策不能到达具体相关人,很可能会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基层组织疏于把国家惠民政策送达到具体受益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基层组织还没有完全树立公共服务意识。现在,在不少城市或乡村,如果不是收取税费之类找上门来,其基层组织在当地居民眼中似乎并不存在。
基层组织要切实树立公共服务意识,仅仅依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在制度设计上促使基层组织必须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只有让居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人,基层组织才会尽心尽力地照顾居民利益,自然包含把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政策传达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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