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公务员局透露,今年查处公务员考试作弊人数近千人,为近年来最高纪录。有关部门在考后利用科研软件对作弊试卷进行了专门甄别,共检测出作弊试卷695份,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1月17日《京华时报》)
对待公务员考试作弊的认定和处理,不能简单行事。
另一方面,对甄别鉴定为考试作弊者,尤其是集团作弊者,需要严惩。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应该被永久拒绝在公务员的大门之外。统计注水、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政病弊,屡治不绝,严格来讲,行政公权的每一次弄虚作假都可以称作一次丑闻,当事者也都应该为此付出代价直至引咎辞职。那么,在公务员入口的大门前即弄虚作假,显然应该提前而且永久退出参与公共管理的资格,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弄虚作假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后,靠制度约束他不去营私舞弊。
如果说教育公平是人之起点的公平,那么公务员考试公平就是行政公平的起点。所以,国家公务员考试不仅仅是一次考试,更是一次国家公务原则的提前洗礼。高考作弊假若“漏网”,尚有后续的学力和能力鉴定机制进行必要的淘汰,在公务员退出机制没有充分构成和发挥效力的当下,公务员的入口把关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有作弊嫌疑的考生,本身就是公平行政的体现;而严惩甄别鉴定为作弊的考生,就被赋予了保证后续行政公平的要义。
所以,对待国家公务员考试作弊,既不能草率甄别鉴定,又不能仅仅取消考试成绩那么简单。当然,反复甄别和从严处理作弊行为,将加大公共成本。但是,如果放在行政公平的诉求之下,这种公共成本的增长物有所值。从一定意义上说,让每一个致力于公共管理的人诚信考试,本身就是一个从政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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